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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一支行因金融许可证遗失,被上海银监局给予警告处罚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胡志挺
2017-06-01 19:5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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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上海银监局)在官网挂出3张于5月4日和5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三家金融机构合计罚款100万元,其中包括平安银行上海分行、民生银行上海歌林春天社区支行、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民生银行上海歌林春天社区支行金融许可证遗失,导致该支行营业场所处于无《金融许可证》公示状态。金融许可证可以通俗地理解为“金融机构的身份证”。

民生银行上海歌林春天社区支行因违反《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即未在营业场所公示金融许可证,被上海银监局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就在一个月前,中国银行上海市南京东路支行也曾因相同原因被上海银监局处罚。

在这批处罚中,平安银受罚的违规事由发生在三年之前。2013年11月,平安银行上海分行受理了不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贷款申请。2014年3月,该分行未按合同约定进行贷款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六)项,平安银行上海分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贷款申请并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上海银监局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

2016年1月,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未执行统一开户流程,公章和财务章被调换,致使存款被盗划,造成损失。根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该公司因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上海银监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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