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陕西一男子买彩票时被人“顺走”钱包,警方称属遗失不能立案

杨德合/华商报
2017-06-03 10:20
一号专案 >
字号

看了监控后,齐先生有点愤怒。他买彩票时不慎将钱包落在彩票点柜台,不到一分钟就被另一男子假装购买彩票时“顺走”,而警方却不能立案。

“我买完彩票,把钱包忘在了彩票点的柜台上。”5月31日晚上7点58分,家住雁塔区电子城街道办北山门附近的彩民齐先生,去一处彩票点购买彩票后将钱包遗忘在彩票点柜台。他说,钱包内装了约2000元现金,还有一些卡片和重要票据,几张珍贵外币。齐先生很快发现钱包丢失,遂返回彩票点寻找未果。然而,当他在彩票点老板的帮助下查看店内监控视频发现,钱包被人“顺走”了。齐先生随即赶往电子城派出所报案,“但警察说这属于遗失,不能立案调查。”齐先生很无奈。

6月1日,记者看到,这段视频记录了一名穿灰衣男子拿走齐先生钱包的经过。其间,该男子拿起钱包观看时,彩票点老板娘突然转身,他忙不迭放下钱包,然而当老板娘再度转身时,男子迅速拿起钱包离去。“这人看上去不熟悉,不像是经常来买彩票的彩迷。”6月1日,彩票点老板也建议齐先生报警。华商报记者陪同齐先生再次到派出所报案,值班民警的答复仍是无法立案。“他也不认识对方,在彩票点注意找找这个人吧。”民警说。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余伟安律师表示,在法律上,会有三种认定,其中之一就是捡拾他人物品拒不归还,构成不当得利。由于是受害一方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受益人受益是被动得利,不具有违法性。灰衣男子的两次尝试成功顺走明确知道不是自己的钱包,具有恶意行为;第二种是侵占罪,该案件可界定为侵占,警方可以立案调查;灰衣男子拿走钱包的过程中曾因彩票点老板娘的突然转身而放下,而后趁其不备拿了就走,明显有预谋,并秘密窃取非法占有,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特征,因此也可以盗窃罪立案。

(原题为《灰衣男子“顺走”钱包》)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