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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刊文:莫让“伪好人”彭宇造成道德风气的“二次碾轧”

柳旭影/法制网
2017-06-15 16:06
舆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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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6月15日消息,两年前,广东女孩小悦悦遭车碾压,路人漠视的事件使彭宇案真相再次浮出水面,央视焦点访谈也曾披露彭宇确实撞了老人的客观真相。

而就在几天前,河南驻马店一女子同样被车撞倒无人施救,遭遇另一汽车二次碾压,一些声音再次无视事实,以“做好事被诬告”作为逃避善知的挡箭牌,以本不属实的“彭宇被讹”为个体冷漠的情况埋单。

然而,事实就是事实,彭宇确实撞了人。

无论是警方确认当日彭宇和被撞老人调查询问笔录图片的证据证明,还是彭宇本人的事实陈述,都令真相昭然若揭,而彭宇“撞老人在先”这一关键情节,则使“好人被讹”之说成了无稽之谈。重新审视当年的这一“弥天大谎”,很多民众也不禁纷纷愤慨“伪好人”彭宇明明撞了人,却谎称自己做好事之行为才是导致道德滑坡的真正原因。其伤害最多的,正是人们对善知善行的自觉和信念、对社会正义的维护和培树。

事件真相泾渭分明,然而为何时至十年之久,还会被有的人误读,遇到撞人不救事件就要拿此“说事”呢?

究其原因,其一就是当事人撒了谎。为什么要撒谎?人做事都有目的或者说意愿,而就这起事件,当事人的目的一目了然,就是保私利。“道德伪人”彭宇确实撞了人但当时为了自身的诉讼利益而说了谎。

其二是事件当事人方面。彭宇案涉及双方当事人,且二人达成的和解协议中增设了“双方均不得在媒体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的保密条款,从而使真相未能即时让公众知晓,导致历时十年舆论仍“游移不定”。

其三是事实澄清时间上。彭宇案发生在2006年,也即十年前,涉及当事人意思自治等情节,直至五年后,时任南京市政法委书记公开澄清“彭宇案”事实真相,透露彭宇确实撞了人,因多重因素被误读和放大的这起普通民事案件,不应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就连彭宇本人也供认不讳,承认“确实与老人发生了碰撞”。

中国有句古话讲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所谓“黑白分明”,意在强调要尊重客观事实。尽管互联网带来的讯息飞速传播时代,让谎言总是比事实真相跑的快一些,但相信每一位国人从小对仁义礼智信的耳濡目染,让仁者爱人成为一种源自心底最朴素的良知,也正因如此,当我们面对品评任何一起社会事件时,都应追本溯源、认清真相。如果继续以讹传讹,让从始至终并不存在的“好人反被讹”去阻挡我们本该伸出的援助友善之手,那岂不是在让良好的社会风气“被谎言撞倒”后遭遇“二次碾轧”?

(原题为《事实就是事实!莫让“伪好人”彭宇造成道德风气的“二次碾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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