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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收近期受疫情影响地区挂牌公司2022年相关费用的通知
股转系统公告〔2022〕73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支持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经研究,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免收注册地在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吉林省、上海市的挂牌公司2022年挂牌初费和挂牌年费。
特此通知。
全国股转公司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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