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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评论三问延庆校园欺凌事件:是“不能”还是“不为”?

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2017-06-26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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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6月26日消息,又见校园欺凌!在长达1分30秒的视频中,延庆二中受害学生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却依然忍受非人的折磨。这一幕,无疑将在漫长的岁月中成为受害学生和家长的梦魇。事实上就在去年,全国轰轰烈烈地展开了针对校园欺凌的攻坚战,然而恶性案件依然频频发生。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我们怎样才能给孩子一片安全宁静的天空?

一问:说好的“预防”,缘何不见踪影?

延庆二中发生的校园欺凌恶性案件,猖獗程度和对受害人身心损害的程度都极其严重。从视频中能够看出,几名肇事者并非初犯,而是屡次为之。据受害学生介绍,肇事者曾经屡次向其索要钱物,给其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肇事者的种种表现,难道学校和老师一无所知?受害学生长期生活在阴影中,难道也无察觉?肇事学生的坏毛病家长难道不知情?

众所周知,杜绝校园欺凌关键在“预防”。发生了如此严重的校园欺凌案件,说好的预防缘何不见踪影?去年,教育部、最高法、最高检等九部门下发了《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国务院亦开展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反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已经上升为国家议程。而到了基层,轰隆隆的雷声却没能变成倾盆大雨,以致如此恶性的案件再次发生。

二问:又见“依法不追责”,我们手中真的没有戒尺吗?

事件发生后,延庆警方迅速行动查明案件情况,然而处罚结果却让人颇感无奈。7名肇事者中5人已满14周岁却不满16周岁,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另2人不满14周岁,依法不予追责,只能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我们常说“因材施教”,对于以如此恶意欺辱他人的未成年人,一句“严加管教”或“批评教育”显然不是有效手段。这样软绵绵的惩处方式,既惩治不了当事人,也无法震慑后来者。更重要的是,校方有无责任?是否学校应当为如此恶性的案件买单?监护人是否存在失责情况?让监护人对肇事学生严加管教,那么家长在监护和教育中的失责谁来管教?

对校园欺凌恶性案件的宽容,无疑就是对下一起类似事件的怂恿。道理我们都懂,手中的戒尺哪里寻找?

三问:我们是否真的把“校园安全”放在了重中之重的位置?

“成绩”和“安全”,究竟哪个更重要?面对这个问题,任何人都会给出正确的答案。然而行动中,我们却常常做出不同的选择。“你不学可以,别影响其他同学学习”,面对性格存在缺陷并有暴力倾向的学生,班主任常常如是说。不知不觉间,孩子性格中的弊病愈发严重以致欺凌案件发生。“好好学习,将来上个好大学”,家长常常如是说。慢慢地,性格养成在成绩面前变得可有可无。

培养健康的身心,教会孩子在尊重的基础上与人相处,这是教书育人的第一要务。很遗憾,我们常常本末倒置,而去追逐孩子在学业和考分上的增长。人的教育永远重于对知识的传授,唯此才能肯定地说,我们把校园安全放在了重中之重的位置。

“校园安全”是一个宏大的命题。铲除校园欺凌的土壤,确保校园安全,不能仅靠会议传达或喊喊口号,更不能完全依赖网络曝光或媒体追问,而应切实拿出新办法、新手段、新机制来。我们能否建立全国统一的校园欺凌求助热线,让校园欺凌阴影下的孩子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对于校园欺凌恶性案件,学校负责人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是否应同步追责?这次北京市教委已经表示将启动问责机制,我们拭目以待。不管怎么说,办法总比困难多,意识到位了手段就会到位。保护孩子,以安全的名义,刻不容缓!(原题为《评论丨三问延庆二中校园欺凌:是“不能”还是“不为”?》)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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