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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6审计报告公布:5家医疗机构骗保661.99万

辛均庆/南方Plus
2017-07-25 14:44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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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5日上午,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何丽娟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地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增强,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财政收支管理、财经秩序总体上较为规范,2016年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彩票资金10.96亿元未专户管理

对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审计的结果表明,省级财政实现全口径预算管理,并按照财税改革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预决算体系。审计发现:截至2016年底,彩票资金结余10.96亿元仍放在财政专户,未编列进政府性基金预算。截至2016年底,省属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有440万元未编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反映;省直部门上缴的省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有136.19万元未缴入国库编列一般公共预算。

对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结果表明,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预算管理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审计发现:部分省级财政资金经营性股权投资项目计划完成率低。省级经营性股权投资受托管理机构计划投资的112个项目中有45个项目未能按计划完成投资任务,涉及计划投资共5.71亿元。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10部门违规发放津补贴149.2万元

对30个省级部门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管力度,30个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三公经费”、会议费逐年下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仍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

①有10个部门预(决)算编制不完整,未将经营收入、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等18项资金及2家所属单位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共8.55亿元。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未将所属省建设注册中心、省建设质安监总站2016年经营收入2.92亿元、经营支出2.75亿元纳入预算管理。

②有10个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涉及51个专项资金共2.25亿元。如省商务厅编制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无明细测算依据,也未按规定细化到经济科目,涉及5个项目6913万元。

③有20个部门68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30%,涉及金额共20.06亿元,其中17个部门464个项目完全未执行,涉及金额共9.62亿元。如省交通运输厅及所属单位有117个项目,涉及金额6.62亿元,其中有89个项目4.45亿元执行率为0。

④有13个部门改变预算支出用途,涉及145个项目共3771.11万元。如省残联及所属单位在专项业务经费中列支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等254.90万元。

⑤有6个部门以拨代支或虚列支出,涉及17个项目共1619.27万元。如省文化厅向部分地市文广新局以拨代支专项资金、培训经费等780.76万元。

⑥有6个部门结余结转及非税收入等资金未按规定及时清理、上缴省财政,涉及金额共2.65亿元。如省科技厅本部有省自然科学基金等1.25亿元历史结余资金未清理盘活上缴。

⑦有6个部门违规收取企业管理服务费、咨询费等共771.4万元。如省发展研究中心所属广东经济杂志社违规收取费用272万元。

⑧有10个部门违规发放津补贴共149.2万元。如省体育彩票中心及2个县(区)的体彩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物品等,涉及金额8.17万元;省代建局违规报销培训费用3.55万元。

【“三公经费”审计】7部门16个会议费超标

【公务车管理】有1家所属单位违规长期占用另一家所属单位车辆13台;有3个部门向所属单位转嫁公车费用共81.19万元;有3个部门超预算列支公车费用,涉及金额共11.46万元;有3个部门在其他科目列支公车费用,涉及金额共16.63万元。

【公务接待费】有6个部门和11家所属单位330次接待没有公函、邀请函等,涉及金额共55.1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有1个部门和3家所属单位无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涉及金额共27.83万元;有2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存在因公出国(境)费用报销凭证不齐全问题,涉及金额共222.45万元。

【会议费管理】有5个部门计划外召开会议52个,涉及金额共133.56万元;有7个部门16个会议费用超标准共42.83万元;有2个部门的会议费超预算共62.36万元;有6个部门46个会议超会期;有4个部门在其他科目列支会议费共156.34万元;有3个部门在会议费中列支培训费等其他费用共57.25万元;有5个部门32个会议存在会议费用报销凭证不完整等问题,涉及金额共106.01万元。

【政府采购】有4个部门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涉及26个项目共3965.23万元;有10个部门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26个项目共2929.80万元;有8个部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申报采购计划不规范,涉及600个项目共1.28亿元。

【地市审计】两市债券资金闲置超1年

对韶关、河源、惠州、清远4个市2015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结果表明4个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管理职能,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审计发现韶关、河源、惠州市未完整编制一般公共预算、基金预(决)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韶关、惠州市部分预算调整未报人大审批,涉及资金9.23亿元;惠州市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未向人大报告,涉及资金2.55亿元。

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方面,发现韶关、惠州市新增政府性债券资金闲置超过1年,涉及金额8.38亿元;河源、惠州、清远市违规在项目之间调剂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27.14亿元;惠州市未及时将以前年度政府性债务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4.7亿元。

【镇(街)审计】52镇(街)挪用农林水卫等专项资金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首次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镇(街)财政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审计,截至2016年9月共完成453个镇(街)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大部分镇(街)政府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推进经济和各项民生事业发展。

审计发现有20个镇(街)虚列财政收入3.89亿元,有33个镇(街)虚列财政支出7.7亿元;有21个镇(街)通过虚报项目、虚列支出、截留收入等骗取或套取财政资金,涉及金额3966.14万元;有52个镇(街)挪用农林水卫等专项资金,涉及金额4.13亿元;有40个镇(街)滞留闲置教育、农业、灾后重建等专项资金1.53亿元;有22个镇(街)违规向企业出借财政资金,涉及金额1.4亿元;有7个镇(街)违规高息举债13.87亿元;有39个镇(街)以借据、白头支出单等抵顶库存现金2791.35万元。

“三公经费”管理方面,有69个镇(街)超预算、超标准、超范围开支公务接待费等,涉及金额1.08亿元;有20个镇(街)通过在其他科目列支、在下属单位列支等方式隐藏“三公经费”支出,涉及金额4008.84万元。

另外,18个镇(街)126项工程存在偷工减料、违规转包等影响工程质量问题;有11个镇(街)违规自定项目收费,涉及金额5100.37万元;有7个镇(街)9项事项因决策不当造成损失,涉及金额2.75亿元。

【保障房审计】34户家庭涉嫌骗取住房保障待遇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表明,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全省实际完成安居工程开工任务、基本建成任务、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和农村危房改造开工任务分别占国家下达任务的100%、140.87%、132.81%和256.34%。

审计发现:有13个市的34个县区17.61亿元安居工程资金未及时使用,至2016年底已闲置达1年以上。有5个市的6个县区6个安居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履行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程序,涉及合同金额3.22亿元。有3个市的4个县区违规扩大范围审批住房保障资格,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248套。有12个市的55个县区的村民委员会、镇(乡)人民政府、县级住建部门违规审批认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1996户。有5个市的7个县区的34户家庭涉嫌骗取住房保障待遇,涉及公共租赁住房21套,住房租赁补贴2.08万元。

【医保基金审计】5家医疗机构骗保661.99万元

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对汕头、佛山、河源、梅州、汕尾、东莞、江门、湛江、茂名9个地级市2015年和2016年上半年医疗保险政策落实、改革措施推进和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2015年,9个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收入404.65亿元,当年支出348.96亿元,当年结余55.69亿元,年末累计结余383.1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市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推进全民医疗保险体系建设,改革创新医疗保障管理,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审计发现:有4个市将医保基金违规调剂用于职工养老等其他社会保障支出,涉及金额5.58亿元;有2个市将医保基金用于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支出,涉及金额120.09万元。有7个市16家医疗机构超过国家规定的加成比例销售药品和医用耗材,涉及金额750.82万元。有7个市未按规定实行职工医保总额预付制度,有4个市未实行职工医保按病种付费制度。有3个市截止2016年6月底拖欠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基金结算款3.83亿元,其中1.02亿元拖欠3个月以上。有5家医疗机构涉嫌通过虚构住院人员、编制虚假住院记录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涉及金额661.99万元。

(原标题为《重磅!广东2016审计报告公布,5家医疗机构骗保661.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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