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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明︱一周书记:并不是幻觉的……政治与历史

李公明
2017-07-27 20:40
来源:澎湃新闻
上海书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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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雷蒙德·戈伊斯(Raymond Geuss)《政治中的历史与幻觉》(黎汉基、黄佩璇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7年2月,原著出版于2001年)的时候,立即被这个书名吸引:“历史”还好说,为什么要以“幻觉”与其并置?为什么不是“历史中的政治与幻觉”,或者“幻觉中的政治与历史”?这不是概念与修辞的游戏,而是因为在政治、历史和幻觉这三个概念的组合中有很丰富复杂的指向和思维及隐喻的可能性;尤其是当“幻觉”被置于如此重要的核心论题之中,我期待的是它的解构性和多刃性的锋芒会激发起更为自由的批判思维。而且这个书名马上使我联想起多年前读过的那本薄薄的政治学“通识教育”入门小书《政治的历史与边界》(肯尼斯·米诺格著,龚人译,译林出版社,2008年5月,原著出版于1995年),有意思的不仅仅是书名上的某种相似,而且在论述议题和敏锐的洞察力等方面都颇有可比的地方。米诺格说:必须懂得,政治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千变万化;我们只能在历史中了解政治;政治是一个幻觉舞台,现实与幻象是政治研究的两个中心课题……(参见前言和第一章)这些似乎都与戈伊斯很合拍,但是实际上他们有着相当不同的进路和关注焦点。戈伊斯要破除对于西方自由主义政治叙事的幻觉,米诺格虽然也指出“自由”、“民主”等政治话语中包含的深刻分歧,但他更关注的是表达对于“正义”的思考和对包裹着理想主义外衣的专制主义的警惕,两位作者的着眼点多有区别。但是正因为它们之间的某些相似与差异,同时阅读这两部著作或许也是很有意思的。

《政治中的历史与幻觉》

《政治的历史与边界》

戈伊斯在“导论”中关于书名的解释很平实、清晰:“我把本书命名为《政治中的历史与幻觉》,因为我深信历史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摆脱若干幻觉;不然的话,我们将会受制于此。于是,本书不是关于政治的历史,或关于政治中使用的概念的系统性历史。书名中的‘历史’指涉我的主张:反思历史,可能在政治上有启迪作用。”(14页)通过反思历史而摆脱幻觉,以启迪对政治的思考——这应该就是对书名和作者主旨的理解。但同时也应注意到作者的两个否定:不是政治史或政治概念史,尤其是后者,读者不应对于各种政治概念的演变分析抱有太多的期待。当然,读下去马上就会发现戈伊斯的批判锋芒指向西方自由主义概念的含混性、历史实现中的偶然性和作为“模式”的可行性,他关于本书具体的论述主旨有一段很明确的表述,值得引录:“在‘我们’所处的时代之中(亦即21世纪初的西欧,还有全世界在意识形态方面依附于欧洲的地区),对政治和美好社会具有一些流行的预设;它们虽不经常被明确地表达出来,但仍然牢固地确立在我们的政治生活和政治思想之中。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预设思考政治具有一个单一的理想模式。这一模式是民主自由国家,连同资本主义经济,以及公民拥有一系列人权的承诺。在此,有五个不同的元素:自由主义、民主、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人权的信条;但在许多当代政治思考中,已经隐默地预设:这五种元素形成了一个或多或少自然的(或至少在最低限度上是一致的,在实践上是连贯的)集合(set)。我想提议(而这正是本书的主旨)的是,这样一个预设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幻觉。当代西方社会这五项元素的结合,实际上并非无可避免(或特别有可能的),而是高度偶然的历史过程的结果。此外,如果细心思考形成这一框架的各个部分,它们有一些将显得是极其混淆的,或充其量是非常勉强地连贯的,有一些是极不可取的,也有一些可被视为在上述集合中跟其他元素存在相当大的紧张关系。”(“导论”,3页)说得很清楚,这里有两组关键修辞,一组是“预设”、“单一”、“理想模式”、“连贯”,另一组是“幻觉”、“偶然”、“混淆”、“极不可取”、“紧张”,这构成了全书论述的两条基本路径。戈伊斯在全书最后的“结论”中再次重申:“一种特殊的世界观支配当代的政治场景。它包括假设社会应该组织为现代国家,结合一种自由主义的信念,以民主为政府形式,还有一套个人权利的制度。在我看来,这一结合不大说得通。”(159页)

那么,能否可以由此断言或推论戈伊斯反对西方国家的现行体制和自由主义价值观念?我认为不能如此简单下推论,不仅因为他并没有明确下这样的断言,而且因为他在概念与经验、历史与现实、修辞与语义等层面上的反复辨析、自我质疑和细心求证的表述方式可以说明他绝非那种“非黑即白”的简单的对立论者。相反,如果细心阅读和分析,他对自由、民主等观念与实际政治的关系时有肯定性的认同。例如,他认为自由主义的四个特征的最后一个是“对绝对的、过度的、无限制的或任意的权利始终保有怀疑”(77页),那么他会因为反对认为自由主义是一套完整、明确的思想体系和历史的必然而反对这一点吗?又例如,针对国家绝对权力对人民造成的恐惧,在五种可能的回应中,自由主义的回应在他看来是可以通过诉诸“权利”理论和促进司法制度对保护个人权利的制度化而保障个人权利、反对国家干预。(136页)难道他会站在国家的立场上反对自由主义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吗?应该把戈伊斯在本书中论述的主旨精准而严格地表述为他反对预设有一种单一的、内部没有矛盾的、必然地要在历史上成为现实的思想模式;是否“仅此而已”,当然还可以讨论,但是如果为了某种需要而把他的论述主旨作更为显豁和通俗的推论的话,则应该把握这样的分寸:既然那些政治概念在历史上有种种复杂的变化和非连贯性,既然那些概念在现实中的实现也并非是必然的,那么就不应产生它们是普遍有效的、必然要实现的幻觉。但是要注意的是,他并没有否定那些普遍性理论的意义和价值,他仍然承认这些普遍性政治理论研究可以改善我们的政治实践。(参见165页)很显然,戈伊斯以严谨的概念与历史分析解构对于自由主义政治叙事的幻觉,以历史与现实经验反对绝对化与神圣化,但是他并没有对自由主义价值观污名化;不真实的幻觉应该破除,但绝不意味着应该制造和宣扬另一种政治幻觉;模糊含混的概念应该澄清,但不是为了让另一套更为模糊含混和假大空的概念大行其道。

实际上,指出像国家、权威、合法性、自由主义、民主、人权等这些西方政治概念的含混性、历史性以及成为体制性价值观的偶然性,并非只有戈伊斯一个人。比如米诺格就说过,“任何关于一劳永逸的最完美国家的设想与政治行为本身正好是相互矛盾的。”(83页);他认为政治理想是重要的,但是只有现实才能为我们确立前进的方向和速度。(91页)甚至只要翻开《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戴维•米勒等编,中国问题研究所等组织翻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6月)的“自由主义”条目(415—418页),同样可以看到对关于“自由主义”内部的分裂性、难以定义、随着环境的变化而有着不同的含义等等特征的分析。因此,戈伊斯的独特贡献是以他的论述方式对现代政治概念的历史还原和幻觉清理。而对于在现实中运行的西方“自由民主制”,他更多的分析是指出其遇到的冲突性困境,如自由主义的个人价值观与民主形式中的“我们”之间的冲突,或者是自由主义需要仰赖国家落实各种它所支持的价值,包括宽容和尊重人的自愿性等,同时又要求限制国家权力。“自由主义为反对国家权力而建立的障碍(这句译文有点费解,有论者译作“自由主义为约束国家权力而建立的制度”,似更为通顺。——引注),在和平繁荣的时代中似乎是足够牢固的,但在严重政治冲突的时代中,它们不能预期被坚守。”(159页)

对于任何自认为有合适理由批判西方自由主义的论者而言,戈伊斯提供的是一种高度分析性、学术性的历史与哲学思考的理性语言,它使那些为了迎合意识形态而高喊口号的“研究”显得荒唐可笑。在西方学界不断有反思、批判西方主流政治的著述出现,无论是批判资本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其批判本身的理性的思想逻辑和揭露现实的道德正义无疑对于我们的政治思考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和参考价值。同时不应忘记的是,这些反思性、批判性论述本身提出了我们不应回避的重要问题:必须区分的是在什么层面上的批判?在批判之上所要倡导和维护的究竟是什么?批判性的论争是否发生在可以自由讨论、公开争辩的正常环境之中?就如我们有理由批判新自由主义鼓吹资本垄断,但是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应或不能批判比资本垄断更严重的其他方式的垄断——比如某种甚至可以把垄断本身也垄断起来的垄断。任何理性的、有真实意义的批判是向人们提供选择、提供改变的可能,是以观念改变世界——这也是马克思哲学的传统。但是在历史上不乏这样的批判人士:所谓的“批判”的实质只是一个权力话语问题而不是思想话语的问题,因为所谓的“思想批判”既无法遵循合理的逻辑,也不得不故意混淆逻辑、混淆不同的语境、层面,从而这些批判只具有一种真实意义:表明了权力的敏感与利益。

最后还是回到“政治的历史与边界”吧。米诺格说,“在政治中一切都是真实的……人们真的流血,真的死亡”。(前言)关于政治与人的关系,大概没有比这句话更残酷、更真实的表述了;无论如何,这样的政治与历史绝不是幻觉。有点吊诡的是,米诺格在前言开头引用托马斯•曼“在我们的时代,人类命运的含义是通过政治语汇来昭示的”这句话,并认为是学究的、违背常识的,但是接下来他说“人们真的流血,真的死亡”恰好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这句话。他说“本书试图让政治活动的理论和实践成为公众关注的中心”,正因为政治不是一种可以在主观上随意驱除的“幻觉”。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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