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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展火锅类食品行业集中整治,使用劣质油脂等将追究刑责

周凯/新华网
2017-07-27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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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7月27日消息,记者从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重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前要求各区县食药监部门要严查无证经营,加大对火锅用食用油脂、底料、汤料的抽检力度。凡发现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劣质油脂、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重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火锅类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从今年7月中旬至10月中旬对火锅类食品行业开展集中整治。各区县食安办组织当地食药监、公安、商务、市政等部门,严查四种违法犯罪行为:一是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包括在火锅底料、汤料和食材中添加罂粟壳、甲醛、工业火碱、非食用色素和其他非食用化学物质等;二是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利用食品添加剂掺杂掺假或掩盖食品腐败变质征象等;三是采购或使用不合格食用油脂的行为,包括采购或使用“地沟油”“潲水油”以及利用回收食品和餐厨垃圾做原料再加工制作食品等;四是掺杂掺假行为,包括在火锅食材、食用油脂、调味料、酒、饮料中掺杂掺假等。

重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地进一步强化火锅类餐饮食品的日常监管,做好“12331”举报投诉电话的应急值守;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火锅相关协会和企业制定火锅类餐饮食品经营规范,开发健康优质的火锅底料及菜品,督促和支持火锅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市政部门要强化火锅类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严查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意见明确提出,各区县切实发挥食安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形成食药监、公安、商务、市政等部门的工作协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案件移送、联动执法,同时通过各类媒体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

(原题为《重庆开展火锅类食品行业集中整治 严查四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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