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7月28日上午,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经过表决,决定任命刘建国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据悉,刘建国在我省检察系统已工作30多年,2014年3月任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原标题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任命刘建国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Android版
iPhone版
iPad版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