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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安徽四城空气质量下降,考核却是良好或合格

澎湃新闻记者 刁凡超
2017-07-29 19:0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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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督察安徽省情况反馈会现场。

7月29日下午,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安徽省反馈督察意见时指出,安徽一些部门和地方工作不严不实,2016年12月,淮北、宿州两市将尚未开工的淮北市相阳沟、宁王沟,尚未完工的淮北市老濉河和宿州市三塘等4个项目虚报为已完成黑臭水体整治的项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失察,仅简单汇总后直接上报上级部门。

今年4月27日至5月27日,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对安徽省开展环保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向安徽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

督察发现,三塘整治项目仍有一塘尚未开工,相阳沟、宁王沟整治项目督察期间刚刚动工。老濉河截污工程尚未完工,沿河9个排污口大量排放生活污水,群众反映强烈。

2014年大气污染治理考核中,蚌埠、淮北、铜陵、六安4市空气质量下降,考核结果应为不合格,但实际考核结果为良好或合格。

淮南一污水泵站每天4万余吨污水去向不明

反馈会由安徽省长李国英主持,督察组组长朱之鑫通报督察意见,李锦斌书记作表态发言,副组长翟青,督察组有关人员,安徽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朱之鑫通报说,安徽省水利厅虽然组织开展过入河排污口排查,但对全省入河排污口底数不清,日常管理严重缺位,大量入河排污口长期超标排放。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履职不到位,没有按要求开展督查和考核问责,导致安徽省“三线三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矿山治理工作严重滞后。安徽省环保厅对池州市东至经济开发区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但在整改要求未落实的情况下,仅凭东至县政府做出的承诺即于2015年12月解除挂牌,工作流于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安徽淮南市姚家湾排污口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环境隐患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4月份,淮南市建成石姚湾污水泵站,将污水纳管排入淮南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但泵站运行一个月来,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并未增加,每天4万余吨污水去向不明。

淮南市姚家湾入河排污口一角,位于淮河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对此,淮南市不了解、不调查,直至督察组发现后才组织排查。” 朱之鑫说。

六安市对环保部门下招商任务并实行“一票否决”

督察组表示,安徽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重发展、轻保护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区域性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谈话中多数同志反映,安徽省一些领导干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对自身肩负的环保责任认识不到位。” 朱之鑫说,一些地方和部门环境保护法治意识淡薄,《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后,条例规定的有关要求基本没有落实,甚至仍然大量违法开发建设。

2011年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将巢湖整体纳入合肥市管理,并成立安徽省巢湖管理局,以便对巢湖实现统一保护监管,但由于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监管不力,体制优势没有得到发挥。

2016年省政府对各地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经济发展权重由上年14.6%~22.3%上升到27.5%~32.5%,但生态环境指标权重却由上年14.6%~22.3%下降到13.5%~20.5%。

2014年大气污染治理考核中,蚌埠、淮北、铜陵、六安4市空气质量下降,考核结果应为不合格,但实际考核结果为良好或合格。

淮南市政府对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南高新区、安徽现代煤化工产业园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无论是考核内容,还是指标体系均无环境保护要求。

六安市对环保部门下达招商引资任务,并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淮北淮南亳州大量生活污水直排环境或河流

在督察组进驻期间,安徽省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严查严处群众举报案件并向社会公开。

截至6月底,督察组交办的3719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3113家,立案处罚803家,累计罚款2635.2万元;立案侦查52件,拘留63人;约谈637人,问责476人。

但安徽重发展、轻保护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区域性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淮河支流水质长期没有改善,2016年监测的27条淮河二、三级支流中,7条水质为Ⅴ类,10条为劣Ⅴ类。

淮北市排水规划频繁调整,烈山、杜集两区因污水管网长期空白,35万人口每天约4万吨生活污水直排环境,造成龙河水质持续恶化。

淮南市因配套管网建设不到位,全市污水集中收集率仅约50%,每天10余万吨生活污水排入淮河和瓦埠湖。

淮南市瓦埠湖是当地的饮用水水源地,但现场督察发现,局部围网养殖问题突出,水质下降明显。

亳州市建成区污水处理能力严重不足,每日超过3万吨污水直排涡河、宋汤河。宿州市“十二五”期间应建成投运的汴北污水处理厂和城东污水处理厂,至今尚未建成,区域内约20万人生活污水直排北沱河。

宿州、亳州生活垃圾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宿州市灵璧县生活垃圾仍堆存于无污染治理设施的简易垃圾填埋场,群众反映强烈。蚌埠市怀远县长期利用无防渗措施的水塘堆存生活垃圾,垃圾渗滤液通过沟渠直排环境,督察采样监测发现,渗滤液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分别高达4340毫克/升和580毫克/升,污染十分突出。

另外,两市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建成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的比例仅为5.6%和22.3%,大量养殖粪污直排环境。

宿州、亳州两市空气质量恶化尤为突出

督察组还指出,皖北地区大气污染问题突出,其中宿州、亳州两市空气质量恶化尤为突出。

2016年,宿州市PM10浓度较2015年不降反升,细颗粒物浓度全省最高;亳州市2017年1~5月PM10浓度同比上升44.2%,升幅全省最高。

督察组发现,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仍有燃煤小锅炉在用;非煤矿山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停滞,矿山扬尘问题突出。亳州市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严重滞后;建成区大拆大建带来扬尘污染,以及大量搅拌站、石子加工等扬尘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大量煤矸石制砖企业大气污染物直接排放,局部污染严重。

全省163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中,24个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5个园区管网建设滞后导致污水处理厂无法正常运行。铜陵市循环经济工业试验园污水管网建设缓慢,配套污水处理厂长期进水不足,至今未能正常运行。

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违法违规新建、扩建大量旅游、畜禽养殖、房地产项目,水质从2013年的Ⅱ类下降到2016年的Ⅳ类。瓦埠湖饮用水水源地、宿松华阳河湖群省级自然保护区围网养殖面积大幅度超过控制要求,水质下降明显。

督察组要求,安徽省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巢湖治理保护、工业园区综合整治和自然保护区监管,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组强调,安徽省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反馈会后,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按有关规定移交安徽省委、省政府处理。

    校对:徐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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