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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剑锋、翟瑞卿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文/微信公号“山西日报”
2017-08-03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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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举行第三次、第四次全体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惠宁出席第四次全体会议,并向通过任命的人员颁发任命书。

当天上午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50人,符合法定人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喜荣主持。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茂才作的关于检查《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全省法院案件受理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当天下午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55人,符合法定人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苏平主持。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16年省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和人事任免名单。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组织下,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7月30日召开的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了习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把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与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起来,自觉做到对标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服从服务大局,按照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省委两个实施意见和8个重大问题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苏平、张建欣、周然、张茂才、田喜荣、刘杰、高卫东,秘书长李仁和出席会议。

副省长贺天才,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邱水平,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司列席会议。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8月2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关于批准2016年省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武涛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省本级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省审计厅厅长王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6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16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批准山西省2016年省本级财政决算。

任命名单

任命:

卢晓中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梁若皓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赵贵义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郭艳成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免名单

任命:

方剑锋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翟瑞卿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张勇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名单

任命:

南世勤、苏春华、宋晋民、王稼瑶、丁国军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原标题为《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闭幕,骆惠宁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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