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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锋华评《私人生活的变革》︱国家在场与农村私人生活的转型

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徐锋华
2017-08-11 11:39
来源:澎湃新闻
上海书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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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在场的社会控制对私人生活究竟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国家介入到底在多大意义上带来了“私人的解放”?在空洞的政治说教难以奏效和法律尚未普及下乡的情况下,民间信仰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鬼神的敬畏抑制了歹念的产生和恶化,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个人道德的滑坡。但是,日常生活道德伦理之间的信任网络一度被“政治伦理”取代,随着时间流逝、形势变化和国家力量的逐渐退场,个人的道德观突然失衡而无所适从,这一点却让人难以预料。不过,国家力量的突然介入,及其对乡村渗透到无孔不入的精微控制,取代了家族统治,这个转变事实上营造了一种新型的公共空间。这个空间表面上看是摧毁了传统的乡村秩序,但从组织群体行为的角度来说,却又是传统空间秩序的某种延续。所不同的是,现代国家意识形态下的社会控制比以往拥有更为强大的社会动员和整合能力。因此,在这个前提下,汲取传统精华、吸收与现代社会相关的因素,为大众构建新型的道德伦理网络,已经成了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

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阎云翔教授的著作《私人生活的变革—— 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以黑龙江省下岬村长达五十年的农民生活为研究对象,给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思考和回答。一气读来获益匪浅,该书总体上给我最大的感受是“深合我心”,与笔者近三十年的农村生活经历和情感体验基本吻合。掩卷沉思,由于该书所研究的内容、独特的视角和特有的学术价值,吸引并促使笔者忍不住想说几句,希望那些对当代中国史研究感兴趣、关心中国农民问题的人们都来读一读此书,相信会有收获。

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 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
以往对中国家庭的研究大多注重于家庭在应对社会变迁时所显现的集体行动方式。研究重点放在中国家庭的公共层面,也就是经济、政治、法律层面,吸引了大多数学者的目光,但私人生活的层面却往往被忽视。作者对私人生活领域作了一新的界定,指的是在理想状态下既不受公众监视、也不受国家权力干预的那部分个人生活。根据这一定义,作者独具匠心地采用了以个人为中心的民族志方法,从私人家庭模式着手,抓住了以前学者忽略的家庭私生活展开研究,这显然是个大胆而有创新的尝试。

作者认为,中国农民的私人生活经历了双重转型:私人家庭的崛起以及家庭内部个人私生活的普遍出现。这一转型的核心在于个人作为独立主体的兴起。通过作者的一个多年老友胡彦君(延军)的家的故事,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在家庭生活中个人幸福的重要性,二是每个个体本身的重要性。从而引申出书中的两个基本主题:一,作为独立主体的个人的出现与发展。农村青年主体性、自主性、情感生活、欲望。强调的多是个人权利与利益,而不重视个人对他人的义务。这种个人主义是扭曲的,这样的个人不具备公民的基本道德素质,因此是无公德的个人。自我中心式的个人主义急剧发展,最大限度追求个人权利的同时,却忽视他们对社会或者他人的道德责任。二,国家在私人生活的转型以及个人主体性形成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半个世纪以来,国家政策一直是推动家庭与当地道德观变化的主要动力。1980年代后减少干预,国家的突然撤出留下了巨大的社会与道德真空,被铺天盖地的消费主义以及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中其他实用价值观所填补。多重因素造成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个人利己主义的迅速膨胀以及无公德个人的形成,包括公众生活的退化,社区权力几近真空的状态,及市场经济竞争中日益严重的弱肉强食。这是私人家庭模式研究给我们带来的新发现。

为了强调中国家庭的特殊性并与美国或西方的家庭相比较,许多研究都忽略了日常生活里那些在西方读者眼中并不重要,或者太普通从而不被引起注意的因素。正因为如此,目前已有的研究中,西方社会学者采用了经济家庭模式,女权主义学者偏爱政治家庭模式,而中国学者更看重文化家庭模式。这些研究各有其成功之处,对更深入地研究中国家庭问题不无帮助和借鉴,但不能不遗憾地说,他们没有抓住中国问题的实质,落入脸谱化的窠臼。

在那些研究中,“家庭”里看不到个人的角色与作用,沦落为一个抽象的名词概念。实际上,没有个人以及个人的人生经历,就没有家庭与家庭生活。作者认为,当代中国的家庭问题固然具有重要的经济、政治、文化层面,但同时也充满着个人的与情感的因素。将重点放在个人及其情感生活上,弥补了以往的研究过分强调中国家庭的结构及其集体性的不足。作者以个人为主要对象探讨道德经历,进行了一项关于个人道德体验的民族志研究。除了对整个农村变革的整体性关照和宏大的历史视野外,若作者本人没有贴近现实的生活经历,恐怕也难以写出如此佳作,事实上,1970年代作者曾在下岬村居住,与那里的村民共同生活,而且八十年代离开后,仍然对二十多位村民的生活长期记录,并先后多次返回下岬村收集材料,他的成就直接得益于对下岬村的追踪调查,而田野调查正是人类学的独特的研究方法。

从具体的研究方法来看,作者在掌握大量文献的基础上,对美国、欧洲与中国大陆进行了细致的比较分析研究:借鉴了最新最权威的研究成果,如在研究模式上,吸收了Myron Cohen和Margaret Wolf 研究台湾农村妇女的方法,同时受了其老师Kleinman夫妇,以及Philippe Aries与George Duby的影响;参阅了发表在国内刊物的文章,以及邓伟志、郭于华、李银河等研究当代中国问题的学者的论著,还吸取了中国农村家庭调查组的成果。这也许就是作者作为一个局外人,却能把局内事看得相对清楚的缘故吧。更为重要的是,作者抓住了中国社会悠久历史的文脉,触到了某些实质性的东西,给人的感觉就绝不只是“隔靴搔痒”。

例子生动鲜活、真实可信,是本书的特点。如谈到地方政治体制时,写到一个农民的妻子因为瞧不起支书的情人,被支书认为是不听话,第二天就切断了他们家的供电。这家人靠粮食加工为生,没有电就断了生路。丈夫只好给支书及其情人送礼,求他们恢复供电;写到计划生育时,提到老赵生了五个女儿,老婆结扎后,终日喝酒,喝醉了就眼泪汪汪地向人倾诉没有儿子的苦处,1990年代末却红光满面,说女儿比儿子比强多了。确实,其他有儿子的如王老师被儿子赶出家门,而有四个儿子的方某只能老两口单独生活。给人一种强烈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同时不乏清新的感觉。当然,即使是在讲述最细微动人的私人感情的关键处时,作者内心所关注的仍是个人的命运如何与国家变迁的大背景息息相关。

《私人生活的变革》英文版
目前的大多数研究都集中在讨论农村家庭作为一个生产单位如何使家庭成员得以发展家庭经济,但却基本没有人去研究农村家庭作为消费单位是如何影响了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年轻一代个性的发展既不全面,也不平衡。不全面是因为绝大部分变化都只局限于私人生活领域,不平衡是因为对个人权利的强调并没有带动对他人权利的尊重以及对公众社会的负责。作者认为,1980年代迅速发展起来的,是一种极端形式的自我中心观念。正是这种观念,使得青年人理直气壮地抛开所有的社会责任与对他人的尊重,使得个人极端自我中心。认为这种自我中心的无公德的个人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国家所推行的家庭革命的产物,家庭生活中许多方面的变化是由国家的社会改造计划和政策来推动的,这些计划与政策的目的,在于将农民固定在土地上,使得这些村庄成为国家经济中稳定的农业生产单位。作者所说自有其在理之处,然而,主观上来说,农业是中国的立国之本,土地是农民生活的最大依靠,国家自然要帮助扶持农民,使其安心务农,因此,只能说那是国家政策推行所造成的客观结果,将所有责任全部推到国家身上,是不合理且不符合实际的。

走出祖荫的个人似乎并没有获得真正独立、自立、自主的个性。恰恰相反,摆脱了传统伦理束缚的个人往往表现出一种极端功利化的自我中心取向,在一味伸张个人权利的同时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在依靠他人支持的情况下满足自己的物质欲望。“老实”是“无用”的代名词似乎成为不争的事实,其潜台词便是承认极端的自我中心主义以及为了自我而伤害他人利益的行为的合理性。作者2004年第八次回村,发现公共生活的衰退与1999年相比更为明显,个人在公共领域也表现得更加自私,对于种种极端的自我中心行为,村民深感无奈,许多人表示只能以改变自己来适应新的时代潮流。这与当前媒体所广泛报道的道德滑坡现象以及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发展不平衡等等,本质上涉及的都是权利与义务失衡的问题。

作者通过从与众不同的视角入手调查研究,得出了一些慧眼独到的观点。认为下岬村私人生活转型以三个特征形成了一个充满悖论的过程:一,国家是一系列家庭变化和个性发展的最终推动者;二,非集体化后国家对地方社会的干预的减少却引起了在私人生活发展的同时而使公众生活迅速衰落;三,村民的个性和主体性的发展基本被限制在私人领域之内,从而导致自我中心主义的泛滥。

阎云翔(左),1991年。
当然,跳出下岬村这个小圈子,放眼至黑龙江省,至东北华北,乃至全中国,该书谈论的问题有多大的代表性,还有待作进一步论证。比如,东北地区的乡村形态是多姓聚居的“移民社会”,没有稳定的宗族根基,相对松散的状态更易于个人社会生活的“解放”,这一特殊性与南方的单姓宗族社会有明显区别。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并没将下岬村这个村子作为整个中国社会的缩影来研究,而是着重探讨了社会变化的趋势,指出在社会主义时代大背景下,自1949年以来,国家在推动私人生活的转型上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至于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的复杂多样性,只有通过对地方的特殊情况以及特殊历史背景的了解,才能够进一步深化对社会变化总趋势以及人类道德体验的理解。在更为抽象的层面上,作者探讨的社会问题与道德困境存在于所有的社会,所以与整个人类相关。从这一点来说,本书研究所揭示的含义远远超过了一个村子的范围。

此外,有些问题还应深思。自我中心的无公德的个人城乡各地都存在,但这些人占总人口多大比例?对社会总趋势的发展又有多大影响和作用?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向欧美等发达国家学习的过程中,学会的生活消费方式比掌握的经济生产能力更多,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追求个人的奢靡享受,并被大部分后富及尚未富起来的人效仿,可惜的是,几乎很少有人意识到中外文化价值的差异,而不加选择地全盘接受,毋须讳言,受国家政策的影响,改革开放的重点在经济发展,对道德建设关注不够,措施不力,这样做显然间接导致了中国人价值观念的滑坡,“先富”的人大多没能对国家和社会尽到自己该尽的义务。不过,在广袤的农村,农民由于进城打工,被城市的文化氛围所熏陶,受城市人行为方式的影响,其个人素质和道德品质在自觉和不自觉的交替下被提升,更重要的是,这种提升在农民工返乡后,又潜移默化地带动了更多的人。这是正面的积极的作用,正如同有时政策失误会造成道德滑坡,国家政策自然也应该有能力扭转乾坤。对个人来说,重要的是看清历史的主流与支流,应该把根留住,不被一时一地的表象所支配。

阎教授从具体而微却又贴近生活实际的各个层面展开,分析论述了私人家庭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呈现给读者一幅私人生活变革的逼真画面,具有很强的说服力,不愧为中国农民五十年生活的生动写真,同时,这一图景因正逐渐远去再不可见而显得弥足珍贵。需要指出的是,进入二十一世纪的十几年来,中国农村又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亟待有相应的新成果对其加以总结和反思。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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