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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一业主对物业不满酒后泄愤,划伤保时捷等18辆汽车获刑

@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
2017-08-08 18:03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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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8月8日消息:如今,汽车已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与汽车有关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也层出不穷。日前,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与物业发生纠纷男子报复伤车的案件。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是镇江新区某小区的业主,2016年底曾因家里坐便器溢脏水的问题,与物业公司沟通协调未果,遂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2017年1月12日21时许,李某饮酒后回到家中,发现坐便器又溢脏水,为发泄对物业公司的不满,于当晚23时许,使用钉子将停放在小区51幢至46幢路边的宝马、保时捷等18辆汽车车身划出明显划痕。经鉴定,该18辆汽车补漆价格共计22650元。经公安民警口头传唤,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并给予了经济赔偿,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庭审中李某表示,事发当天因为喝了酒加上家里又有脏水溢出心情烦躁,情绪激动才随手拿着家里中窗台上的钉子边走边划,导致路边停靠的车辆无一幸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综合考量其认罪、悔罪态度,结合对各被害人赔偿并取得谅解的事实,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的一审审判。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中李某为泄愤私划车辆的行为非常不明智。他提醒广大市民,遇事冷静,不要做损人害己的事情,划车、砸车的行为如造成损失数额较大或者情节恶劣的,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应当通过正当途径理性沟通解决。

(原题为《业主酒后泄愤 划伤18辆汽车获刑》)

    校对: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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