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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教育局回应改制后教研员养老金比教师少两千:按政策操作

澎湃新闻记者 陈卓
2017-08-15 19:5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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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江苏省具体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后,江苏江阴有教育系统的教研员称,其养老金待遇将至少比同等教师减少2000多元。

今年55岁的李凡(化名)原是江阴中小学教学研究室(后合并为江阴教育中心)的教研员。他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说,1983年8月,从南京师范大学生物学专业毕业的他,便一直以“教师”身份工作。他向记者出示了他的《教师资格证书》和确认他为中学高级教师的《高级职称资证书》。

“但这一身份在2015年发生了变化。”李凡称。

2015年8月,江阴市响应“教科研训一体化”号召,整合江阴市教师进修学校、市教育科学研究室等机构的职能和资源成立了江阴教师发展中心成立了江阴教师发展中心,中心教研员的编制也从“教师事业”变成了“其他事业单位”。

“寒暑假没有了,原有的教龄津贴也被取消了。”李凡说,当时他们虽找过领导询问,但由于薪资待遇变化不大,当时并没怎么放在心上。“但今年的机关事业养老金改革启动后,差距就出现了。”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养老保障将不再全部由单位负担,个人也必须为自己的未来退休养老保障履行相应的缴费义务。

李凡称,通过计算发现,教师的养老金基数比其他事业单位基数大。像他这种情况,如果是“教师编”将比同等的“其他事业单位”编,每月大概多两三千元。

李凡认为,“教研员”仍应属于“教师”,受《教师法》保护,根据该法第2条和附则第40条第2款规定,《教师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而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地方教研室。因此,他们应当按照“教师”编制的养老金制度来算。

8月14日,对于李凡等人的上述质疑,江阴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徐前锋对澎湃新闻一一作了回应。

徐前锋介绍,早在2015年8月初,江苏省就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但直到今年6 月,才正式开始操作实施。

他坦言,江阴教师发展中心成立后,走的是“其他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系统,“和学校教师比,同样的年龄和职称,教育中心教研员将来拿到的养老金会较低一些。”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差异?他向澎湃新闻记者解释说,学校的工资组成与教师发展中心的工资组成是不一样的。实行绩效工资改革的时候,分为两种,一种是学校的,另一种是其他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

“由于养老保险的基数以工资为主。而工资上,由于‘其他事业单位’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并没有纳入到养老保险范畴,因此虽然‘其他事业单位’的总收入更高,但是,作为养老金保险基数的工资却比不上学校。也就说,‘其他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的养老保险的基数不如学校教师的高。”

至于李凡等“教研员”是否属于“教师”?“这一点我们专门请示过省里面,他们给了明确的答复。第一要看其是否承担教师义务,若承担义务,那应当承担教师权利。第二,看你聘用的什么岗位,如果是教研培训岗,那就不是教师。第三,从事教育和教学,必须要面对学生这个群体,而教研员面对的不是学生、而是教师,是对教师进行培训。因此,他们并非教师身份”。

徐前锋说,整个江阴发展中心大概近百人,对养老金改革方案明确不满的仅有李凡等两人,他们已经就此事解释沟通过很多次,“我们完全是按照政策操作来走的。但他们一直不认可我们的解释,我们只能建议他们走司法途径。”

    校对:张亮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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