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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规范共享单车使用:违法者将被禁用至少一周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17-08-18 18:52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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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非机动车尤其使用共享单车时出现的一些问题,近日,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8月)16日正式启用了共享单车交通违法信息交互平台,共享单车企业通过与天津市交管局的信息互通,对违法骑行人给予至少禁用共享单车一周的处罚。

平台启用后,记者在天津市的某路口看到,一名在自行车道上逆行的共享单车骑行人被交警拦了下来。

本文图均为 央视新闻客户端 图

交警:您这个属于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依法对您进行处罚,罚款二十(元)。

现场处罚完,交警将违法骑行人的信息录入到了执法机上。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勤务科科长马旭:通过把她的违法信息回传给相应的共享单车企业,由共享单车企业把违法人的相关信息核实完以后,回推到我们交管局,交管局把相应的信息会推给在天津市运营的各家共享单车企业。

​与交管局联网的四家共享单车企业接到违法骑行人的信息后,会根据相关管理标准,对该骑行人进行处罚,一年内发生一次违法行为的用户,将被禁用共享单车一周,违法第二次的禁用两周,第三次及以上的,每违法骑行一次将被禁用一个月。

交警告诉记者,平台启用前,最难的就是骑行人弃车逃避处罚的现象。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泰安道大队副大队长王强:因为他认为共享单车不是他所有的车辆,所以对于这个车辆他不必要负责。

而现在,通过信息平台的共享,各共享单车企业会对逃避处罚的用户进行核实,确定之后对该用户进行禁用共享单车的处罚,并提示他到当地交警大队缴纳罚款。用户接受处罚后,各企业还会继续对其实施禁用单车两个月的处罚措施。 

(原题为《天津启用共享单车交通违法信息交互平台 违法者将被禁用共享单车至少一周》)

    校对:余承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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