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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代币发行疑云:工商介入调查,灰色地带或涉非法集资

澎湃新闻记者 周炎炎
2017-08-22 21:4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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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晚,上海浦东市场监管局在认证微博上发布消息称,近日“突击检查疑似虚假宣传的某全球区块链峰会”,主办方为“上海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到,“某全球区块链峰会”是指“纷智全球区块链峰会”,主办方为“上海若灵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浦东市场监管 微博图

8月21日、22日,涉事主办方连续两天对外声称,旗下运作的区域链项目“与洗钱、传销等非法行为没有任何关系”,并表示是“被竞争对手黑了”。

“工商部门7月31日下午就上门检查了,那时候会议还开着。”一位接近该会议主办方的人士告诉澎湃新闻。

微博@浦东市场监管 图

天使投资人薛蛮子参加了峰会

上海若灵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是在“币圈(数字加密货币爱好者群体)”知名度更高的“维优”的运营公司。据“维优”微信公众号认证显示,该账号主体为上海艾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在上述通报中称,会议主办方参考“比特币”技术自行研发了一款数字加密货币ETP(熵),并在该公司平台上进行交易。“执法人员责令立即停止会议进程,并约谈当事人。”并表示,该公司相关涉嫌违法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涉事会议“纷智全球区块链峰会”于7月30日到31日在上海卓美亚喜马拉雅酒店举办,是一个关于数字加密货币(代币)和区块链主题的会议。有与会人士表示:“座无虚席,一些老年投资者都出动了。”

据悉,出席此次会议的嘉宾有著名天使投资人薛蛮子,以及诸多比特币公司高管。

“维优”CEO为顾颖,又名初夏虎,公开资料显示,他是维优咨询联合创始人,2006年开始担任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IT项目经理,担当过多项大型项目负责人。2012年回国后,从事大数据研究、咨询和推广。2014年初辞职创业,现全职从事加密数字货币咨询服务。

“我们被竞争对手黑了,”初夏虎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浦东市场监管局所说的“虚假宣传”不是代币本身,而是峰会宣传预热,“本来宣传说是80个行业大咖,200家媒体和2000名数字货币爱好者参会,但实际到场48名大咖、120家媒体和2500名爱好者。”

8月22日下午,“维优”公众号发布初夏虎署名文章。

8月22日下午,“维优”公众号发布初夏虎署名文章称,“7月31日上午,我们的竞争对手带了涉嫌传销内容的易拉宝到大会会场,拍摄了照片后,发给浦东花木工商所进行恶意举报。浦东花木工商所因而派出工作人员6名来到活动现场突击检查,在大会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巡视了现场,听取情况后返回,约定下午前往花木工商所进一步接受详细调查。当天下午,我陪同大会工作人员前往浦东花木工商所,会见了所长及副所长,仔细介绍了大会情况和公司运营情况,之后当面调查结束。”

截至澎湃新闻发稿时为止,浦东市场监管局尚未回应上述说法。

旗下代币ETP价格大跌

涉事的数字加密货币(代币)叫做币ETP(熵)。2016年8月2日,维优发布“Metaverse元界白皮书”(类似于招股说明书),介绍称,Metaverse(虚拟空间)一词来自Neal Stephenson的科幻小说《Snow Crash(雪崩)》(1992年),而元界项目的代币就是ETP。

按照上述白皮书,元界项目的ETP将会通过两次区块链项目首次发行代币(简称ICO),向外界分发1亿枚总量的50%~60%。2016年8月5日开启ICO之后,截至2016年9月5日23时59分,该项目以超额147.48%的成绩收官。此次元界ICO历时31天,共获得418位投资人总计1474.8万元人民币的投资额,不仅超过既定1000万元人民币的目标额,同时也创下币众筹平台新的项目投资记录。

所谓ICO,即Initial Coin Offering的缩写,是指一种以数字货币为基础的募资方式。简单来说,就是数字货币领域的IPO(首次公开募股),一种通过发行代币的方式进行众筹融资的行为。但多数ICO项目所融的“资”,不是人民币、美元等法定货币,而是比特币等虚拟数字资产。

2017年8月21日晚间,“维优”微信公众号发布“特别通告”

2017年8月21日晚间,“维优”微信公众号发布“特别通告”称,“元界区块链项目严格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精神,其加密代币熵(ETP)与洗钱、传销等非法行为没有任何关系。”

8月21日,ETP价格下跌超过10%,8月22日截至发稿前,继续跌2.6%,为18.5元。

监管灰色地带:是传销还是非法集资

那么,ICO涉及哪些灰色地带,更进一步跟传销甚至议论纷纷的非法集资有何关系?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近日发布的《虚拟货币发行、交易与融资法律问题》研究报告显示,ICO模式有非法集资风险。

此中存在的争议是,ICO是拿比特币换代币,如果要承认这是非法集资,就要认定比特币是货币,但是我国是认定比特币是虚拟商品,所以不是“吸收资金”。但报告表示,应当根据金融活动的实质来判定是否“吸收资金”,“资金不限于现金形式或法定货币形式,而代表交换价值。ICO募集的虽然是虚拟货币,但实质上是筹集了可用法定货币表示的、可迅速兑换成法定货币的资金。”

此外,报告认为,ICO通过QQ群、微信群、行业网站、路演传播,已经涉嫌“向社会公开宣传”。

目前ICO在中国还是监管灰色地带。一位业内人士称,ICO应当探索合格投资人制度,“项目靠谱不靠谱都是需要内行人甄别的,不能让各种不懂行的‘大妈’涌进来,现在不靠谱的项目很多,大妈介入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惟一可以借鉴的是,美国将ICO作为发行证券模式,考虑纳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监管。根据SEC在7月发布的调查报告,一个叫做DAO的ICO项目代币构成证券,应符合联邦证券法律,进行注册或者取得豁免。

    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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