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湖南汉寿公安:交警大队门口“抬尸堵门”事件两嫌疑人被拘留
“汉寿公安”微信公号
字号
湖南省汉寿县交警大队情况通报 微博截图
2017年8月21日11时6分,汉寿县株木山街道居民赵某(男,31岁)驾驶湘J38**6未年检未保险的二轮摩托车,途径汉寿大道人民医院新址对面路段时,撞上道路隔离带的花坛而发生自翻事故。因伤势严重,赵某于当日21时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和解释工作。
8月22日8时,赵某友、赵某美等数名死者亲友不顾民警的劝说与警告,强行将尸体摆放在交警大队门口,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在多方劝说无效的情况下,现场民警果断处置,依法将主要违法嫌疑人赵某友、赵某美传唤至县局执法办案区。
违法人员赵某友、赵某美经询问,违法嫌疑人赵某友(男,59岁,汉寿县株木山街道人)、赵某美(女,48岁,汉寿县坡头镇人)如实陈述了将尸体违法停放在交警大队门口的事实。
提询违法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目前,违法行为人赵某友、赵某美因违法停放尸体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在拘留所内,赵某友、赵某美告诉小编:“一时冲动将尸体摆放到交警大队门口,不仅是对逝者不尊重,还违反法律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真的十分后悔!”
[警方提醒]
公民反映诉求,应依法依规进行
对于违法停放尸体等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坚决打击,决不姑息!
(原题为《【以案说法】“2017.8.22”抬尸堵门事件为首闹事者已被拘留!》)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澎湃矩阵
新闻报料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