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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建立全国首个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体系,农民资产被盘活

澎湃新闻记者 葛熔金 通讯员 冯建民
2017-08-29 16:14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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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8月29日从浙江义乌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全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义乌日前建立全国首个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体系。

“以往只有国有建设用地才有基准地价,义乌市场化程度高、土地资源稀缺,宅基地私下交易相对活跃。为此,国土资源部选择义乌作为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是浙江唯一的试点城市。”义乌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宅基地基准地价,是在义乌市行政区域内,对一定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均质地域的宅基地,按照法定用途进行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某一估价期内宅基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去年9月,义乌与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合作开展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课题研究,探索建立覆盖义乌每个村庄的基准地价体系。目前,整个地价体系分九大均质区片,区片价格最高的25870元/平方米,最低的2870元/平方米。

“基准地价不是不变的,会适时更新、动态调整。”该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说。

基准地价的建立,让银行在办理宅基地抵押贷款时有了评估标准,盘活了农民资产。如北苑街道黄杨梅村的季建中分别在基准地价建立前、后申请宅基地抵押贷款。建立前,因为没有基准地价,银行无法准确评估市场价值,他家126平方米的宅基地和地上3间半房产只申请到30万元贷款。建立基准地价体系后,他家的宅基地被列入第三档基准地价,义乌市农商银行评估出300万元的价值,按六折放贷180万元。

基准地价体系的另一作用是为宅基地有偿使用、转让服务。《义乌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细则(试行)》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人须为义乌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受让人无需缴纳土地所有权收益;跨集体经济组织转让,要按不低于基准地价的20%,一次性缴纳土地所有权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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