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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察|湖南常宁警方通报:失踪女孩系溺亡非遇害,同伴曾瞒报
澎湃新闻记者 蒋格伟 实习生 唐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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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伴指认小孩溺亡地点。 图片来源常宁公安微信
针对网传“胜桥失踪8岁女孩遇害死亡”事件,8月29日,湖南常宁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常宁公安”通报称,女孩死亡,但不是遇害而系游泳时不识水性溺亡,同伴隐瞒不报。
通报称,27日22时24分,常宁市胜桥派出所接胜桥镇港子口村村民邓某文报警称:他外孙女谢某惠(2009年1月16日出生,胜桥镇大塘完小二年级学生)于当日中午13时许在家吃完中饭后,出去玩耍一直未归,找不到人。接警后,胜桥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找家属了解情况,配合家属一直寻找,在谢某惠家中及周围进行勘查,但未发现可疑迹象。紧接着胜桥派出所民警与谢某惠的爷爷谢某安及其亲友一起到方圆一公里的河边、水塘、树林里、废屋等可能藏身的地方搜寻,搜寻工作没有成果。
28日7时50分,谢某安向胜桥派出所报警称,在其家门口的河里发现了其孙女谢某惠尸体。闻讯后,市公安局领导及刑侦大队技侦人员火速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工作。警方查明:27日15时许,谢某惠和邓某彬(男,2007年4月1日出生,大塘完小四年级学生)、邓某涵(男,2009年3月18日出生,大塘完小二年级学生,邓某彬的亲弟弟)三个人相约到村边小河游泳,期间,由于谢某惠不识水性溺水身亡。事发后,邓某彬和邓某涵非常害怕,邓某彬把谢某惠的衣服和鞋子扔到河里,让河水把衣服和鞋子冲走,并把谢某惠溺水身亡的事情隐瞒下来。后经市公安局法医对谢某惠尸体进行检查,证实谢某惠系溺水死亡。
目前胜桥派出所、司法所及港子口村两委干部全力配合胜桥镇党委政府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和善后工作。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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