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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云资讯】5月大波新规&新举措!事关个税、机动车登记、免费核酸、银行收费…条条重要!

2022-04-29 17: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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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即将到来,

有哪些新规&新举措将实施?

赶紧来看看对你的生活有哪些影响?

地名不能再“任性”!

国务院修订发布《地名管理条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地名管理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共7章44条,对地名管理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条例》进一步完善地名命名规则,明确地名命名更名应当提交的申报材料及开展综合评估、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要求,分级分类规定地名命名更名批准程序,建立地名备案、公告制度。规定地名用字、读音、拼写等应当符合规范,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建立国家地名信息库,明确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标准地名使用范围、地名标志管理、标准地址编制、标准地名出版等要求。

公安部修订5项便利机动车登记新措施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将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动车登记制度,推出更多便民利企新措施,进一步健全重点车辆安全准入机制,严密交通管理执法监督制度。

此次修订固化公安部近年来已推出的交管改革措施,推进改革成果制度化、法治化,并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再推出5项便利机动车登记新措施: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最新公告:自2022年5月1日起《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国家烟草专卖局称,近年来,由于存在监管空白,电子烟产业无序发展,一些产品存在烟碱(尼古丁,下同)含量不清、添加成分不明、烟油泄漏等问题,特别是部分经营者宣传误导消费者,诱导未成年人吸食,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管理办法》提出:

01、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

02、禁止举办各种形式推介电子烟产品的展会、论坛、博览会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03、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

04、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明确了!银行不得重复收费!

为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改善人民群众金融消费体验,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不得利用价格手段开展不正当竞争,不得对服务项目重复收费等。

意见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服务价格实施统一归口管理,规范服务流程,优化系统控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分支机构的授权管理和行为管控,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作用。此外,强调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服务过程中要遵循适当和匹配原则,向客户推荐适当的服务,做到服务价格与实际服务内容相匹配。

意见要求,银行不得利用价格手段开展不正当竞争;对于融资类业务,不得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取费用;在设置价格区间时,不得过度扩大上下限间隔、规避价格管理要求;在基于外部成本定价时,不得收取显著高于外部服务价格标准的费用;不得对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或以降价为由降低服务质量或数量。

意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适当减免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基础银行服务费用,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实施差异化定价和服务优惠,合理确定专项资金扶助保障领域服务价格,适度减少账户管理及维护等服务项目收费。

意见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将法治副校长

纳入中小学治理体系

近日,教育部制定颁布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办法》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办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全面总结了法治副校长工作的经验与做法,针对实践中的问题,突出将法治副校长纳入中小学治理体系、全面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的新要求,系统设计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新规出台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强化对医疗器械注册人的监督管理,明确注册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双方责任,将委托生产管理有关要求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经营环节销售、运输、贮存等方面管理要求,细化进货查验、销售记录等追溯管理相关规定,强化注册人、备案人销售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责任。优化许可备案流程,对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有关经营许可、备案等要求进行调整,取消许可时提交营业执照及有关证明文件要求,进一步压缩核查审批时限,明确了免予提交申请资料和免予经营备案的具体情形,并对同时申请许可和备案的,简化了材料提交等程序要求。

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地位!

新职业教育法5月1日起实施!

新职业教育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内容从五章四十条完善至八章六十九条。

包含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等内容。

上海还有这些新变化

@纳税人、缴费人:

4、5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5月31日

市税务局:为全力配合做好本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对按月、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将4、5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5月31日。同时,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4、5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非接触式”涉税业务的要求,切实做好纳税人服务工作,“随申办市民云”APP为市民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查询服务。

自然人纳税人在自行实名注册并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后,通过“个税服务”即可线上查询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操作步骤详见↓

一、实名登录“随申办市民云”,在首页搜索关键字“个税”,并点击“个税服务”进入应用服务界面:

点击下载“随申办市民云”APP
个人纳税查询、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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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开具(上海)”后,用户可点击页面右上方的“查询”按钮,设置查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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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清单查询”,根据需要设置税款所属期起止日期,如果提示“税款所属期起不能大于税款所属期止”,根据默认日期另行选择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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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清单筛选”,根据需要选择申报方式和扣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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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条件设置完成后,点击“确认”将自动返回查询界面。点击查询界面右下角的“申请纳税清单”,确认筛选条件无误后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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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跳转至“已申请的纳税清单”,显示制作中,制作完成后显示制作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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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清单查询结果,会保存在个税服务页面“已申请的纳税清单”模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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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需要的记录点击“查看”后,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后6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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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到6月30日,

本市常态化核酸检测点

实行免费核酸检测

近日,上海公布了首批534个常态化核酸采样点,方便市民核酸检测。为了减轻市民和企业负担,从5月1日到6月30日,本市常态化核酸检测点实行免费核酸检测,请大家根据防控要求主动做好检测。

详情戳→《5月1日到6月30日本市常态化核酸检测点实行免费核酸检测》

如何申请核酸码?

戳下图查看教程↓

点击下载“随申办市民云”APP
可代家中老人、小孩截图保存“核酸码”,查询核酸结果

上海市发布体育类

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近日,上海市体育局会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正式发布《上海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下称《标准》),《标准》对体育培训业务所需的培训场所、场地设施、安全保障、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培训安排等条件做出明确说明。

《标准》对从业人员所需资质做出详细要求,共有6大证书列入上海体培机构设置标准中。此外,《标准》实施前设立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拟继续实施面向中小学生与学龄前儿童体育类培训活动的,应当在2023年12月31日或者变更相关登记事项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标准》规定办理办学许可等手续;不符合《标准》等规定的,或者拟不再继续实施中小学生与学龄前儿童体育类培训活动的,应当停止开展有关培训活动,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法人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该《标准》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4月30日。

文章内容和配图来源于|中国政府网、央视新闻、上海发布、文汇报、光明日报、上海教育、界面新闻。转载和授权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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