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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代流迁经历对子代“留城”意愿的影响

盛亦男
2017-09-15 16:0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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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人口流动近年来呈现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定居意愿不断增强,长期流动的人口规模扩张,举家迁移的比例增加等特征。新生代流动人口虽然没有获取城市户籍,但有意愿在城市长期定居,成为事实上的常住居民。新生代流动人口正从父母为中心的家庭脱离出来,构建以自己和配偶为中心的核心家庭,或者作为独立的个体外出流动寻求发展机会,但是受到中国传统的家庭制度的影响,父代家庭与子代家庭的间隔十分模糊,使新生代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受到来自父母的影响。

本文对人口流动过程中代际传递效应对新生代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影响作用进行分析,探讨代际效应的影响机制,进一步拓展人口流动的决策行为方面的理论研究。应用定量方法,分析父代迁移行为是否会直接影响子代的居留意愿,以及父代的迁移行为是否会通过对家庭的经济状况、社会网络等禀赋产生影响,进而影响着子代的居留意愿。

研究对象与研究数据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新生代流动人口,指在1980年后出生,并且在流入城市生活一个月以上拥有农业户口的人口。我国大规模的人口流迁行为始于20世纪80年代,因此许多新生代流动人口的父亲或母亲曾经有过流迁经历。本文将新生代流动人口作为研究的子代,新生代流动人口的父母作为父代,分析家庭中父代的流迁经历对子代的居留意愿产生的影响。

本文分析对象为新生代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居留意愿。数据情况表明,新生代流动人口对户口的意愿较为理性,对转为城镇户口的态度表示“无所谓”和“不重要”的比例高达70.04%。许多流动人口不以获得流入地城市的户籍为流迁的最终目的,不愿意放弃农村户籍及与户籍相关的利益。其中,土地是影响新生代流动人口在城市落户意愿的重要原因。长期以来,农村人口拥有的土地和宅基地能够为其提供稳定的经济来源,在经济波动时期的农民工返乡潮中,农村地区发挥了蓄水池的作用,而土地成为返乡农民工获取经济收入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随着城市地区的扩张,农村人口通过征地能够获得拆迁补偿款,许多流动人口也因此不愿意放弃农村户口。这使得新生代流动人口具有重居留、轻落户的观念,亦即,新生代流动人口有在城市长期居留的意愿,但并不愿意在城市中落户。

本文的研究数据是国家卫计委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2011年),主问卷的调查对象是年龄为16~60岁,在流入地生活1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同时,对16~31岁的人口进行了新生代流动人口的问卷调查。调查获得的总样本量达到12.8万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的数据集已经开放到2015年,由于本文涉及流动人口的父母流迁行为对子女的居留意愿的影响的研究变量只在2011年调查中涉及,因此选择2011年的调查数据。经过数据筛选,新生代流动人口的样本量为50420人。

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一)流动行为的代际影响效应

子女从父母那里除了继承财产外,还会习得父代的行为模式。例如,子女的消费模式、生育模式等均受到家庭环境的影响。新迁移经济学理论认为迁移行为是家庭生命周期重大决策,通过家庭内部的契约安排会使家庭可能面临的风险被分散。而在中国家庭强烈的利他主义和互助关系的背景下,家庭通过迁移行为改变原有的禀赋和发展状况,使家庭达到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因此,父代流迁行为可能改变家庭的发展状况,影响子代的流迁意愿,甚至影响迁移行为。

父代的流迁行为可能影响家庭的文化资本、社会资本和经济资本等资本,进而影响子代的居留意愿。文化资本对个体的社会地位具有重要作用,作为家庭的先赋条件经常、持续的影响着家庭中子女的成长过程。父母的早期务工经历,不仅改善了家庭的经济状况,也会改善子女受教育的状况,特别是使女孩受教育的机会有所提高。跟随父母流动的随迁子女自幼接触城市生活,在家庭环境中会形成与城市人口相似的生活方式、习惯等,有助于他们在城市中长期生活。对于初次流动的子代流动者,城市的思想观念会作为家庭文化资本的一部分,由在外流动的父代传递给子代。

社会资本以个人的社会关系网络的数量和质量、个人的社会阶层地位、人力资本高低等为依据,为个体带来便利和价值增值。农村劳动力多数不是盲目进入城市,而是通过农村社会的“差序格局”获得就业机会。随着流动人口在城市居住时间延长,原有的社会网络会有所延展,逐步建立起雇主、朋友、熟人等新的社会网络。流动人口的社会网络可以为子女提供城市的就业岗位、住房等信息和资源,减少劳动力市场信息流动的障碍,有利于子女进入城市流动,增加了他们在城市生活、定居的可能性。

家庭的经济资本也影响着新生代流动人口的迁移决策。如果家庭的经济状况较差,将促使新生代流动人口外出寻求更高的经济收入。契约安排理论认为流出地家庭和外出家庭成员进行协商,通过汇款达到家庭利益最优化,现代化理论则认为汇款增加了农村家庭的财富积累,有助于提高农村地区的现代化进程。流动者向乡村家庭的汇款代表着家庭内部的联系和契约安排。家庭成员之间具有“利他主义”的行为特征,外出流动的人口愿意将打工的收益用于支付流出地家庭的经济负担。如果流出地的农村家庭的经济状况比较好,新生代流动人口向农村家庭的汇款金额也可能相对较少。相对较轻的家庭负担会提高子代在城市积累资本,实现在城市定居。

此外,父母的流迁行为对子女居留意愿产生的代际影响可能存在差异,这可能是由于父亲与母亲对子女产生影响的方式不同。父亲对孩子的受教育程度、生活满意度、自我尊重等方面的影响很强,但父母对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子女的影响作用有差异,父母外出经历的效应也会因子女的性别而呈现差异。

(二)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其他影响因素

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不仅受到父母的影响,还会受到个体的经济状况、社会融入、城市类型等因素的影响。

根据新迁移经济学理论,由于家庭在农村拥有的资源十分有限,家庭会对在农村和城市中拥有的资源进行理性配置。外出的家庭成员在城市进行财富的积累,并通过汇款等形式将财富流向农村地区。那么,家庭在做出是否长期居留的判断时,会对家庭在城市的经济收入和消费支出状况进行综合衡量。在某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家庭的经济收入和消费支出往往呈正向关系,即家庭在城市的收入较高时,在衣食住行方面的成本也较高,因此需要对流动家庭在收入和消费进行综合考量。家庭在城市良好的经济状况,有助于家庭成员在城市地区稳定的居住,甚至将其他成员带入城市。

流动人口在城市社会融入的表现之一是身份认同。农村人口的身份认同有三类,一是在城市化过程中,由于“农转非”等政府制度性安排,经历了从农村人口向城市居民的被动转变,二是农村人口获得城市户籍,从农民向市民身份的主动转变,三是在人口流动过程中,流动人口从农民身份向市民身份认同逐渐转变。当流动人口认同自己是“市民”,代表在主观上认为自我身份属于市民,或对市民身份有归属感,认为所属的群体与市民的差别较少。这说明流动人口在城市有良好的社会融合情况,有在城市长期居留的愿望。

流入地的城市类型与居留意愿也有密切的关系。调查数据的结果显示,新生代流动人口在大城市居留意愿的比例最高(55.76%),特大城市的居留意愿次之(38.72%),但是在中小城市居留意愿的比例最低(33.1%)。因此,假设新生代流动人口当前居住的城市类型对居留意愿产生显著的影响。

流动人口的人口学特征对居留意愿具有影响。一些研究发现迁移者的迁移行为随生命周期而改变。年轻时可能在外务工,并在一定年龄时返回家乡务农或者经商。由于我国的劳动力供求年龄结构不匹配,中老年流动人口更容易出现返乡行为。在迁移成本的影响下,已婚流动人口离开城市回流的可能性高于未婚人群。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构建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代际影响研究框架。父母的流迁经历、定居地点的选择等流迁行为和决策过程,会直接影响子女对未来定居地点选择和居留意愿,同时,流迁行为也会与家庭的文化、经济与社会资本产生交互作用,间接影响子女的居留意愿。那么,父代的流迁行为对子代居留意愿形成了代际影响。

结论与讨论

通过定量分析,本研究的基本结论是,父代的流迁经历对子代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具有因果效应。在影响机制方面,父代的流迁经历除了对子代居留意愿产生直接影响外,还通过与家庭禀赋产生交互作用影响子代的居留意愿。具体包括以下结论。

首先,流动人口的流迁意愿受到家庭内部的代际影响。父代流迁经历对新生代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影响作用很强,且影响程度高于多数研究中关注的经济状况、个体特征等因素。这说明,代际影响对居留意愿的影响作用被低估了。随着人口的代际更迭,流动人口的父母有过流动经历的比例会提高,流动人口受到父母外出流动行为的影响,不断从农村流出,有很强的在城市长期定居的意愿。

其次,对于一个家庭而言,如果说流出户籍所在地只是一种低阶段、暂时性的流动行为,那么在城市长期居留则实现了更高阶段、永久性的迁移行为。父代的流迁经历将对子代形成 “留城”意愿,最终实现留城行为提供了阶梯。在代际影响的传递途径上,父代的流迁行为会直接或间接的通过家庭的经济、文化等资本,影响着子代的流迁意愿。当流迁行为在一个家庭中出现,家庭的经济状况、拥有的社会网络等会随之受到迁移系统的影响。而上述家庭禀赋将对子代向外流动并在城市居留提供更多的资源和保障。对于那些跟随父代流动的子女,居于城市的文化资源中,会更加深刻的认同流动行为,并且习惯于在城市长期生活。可以说,流迁行为对整个家庭的影响十分深远。在人口流迁过程中,父代的流迁行为和决策不仅改变了个人的生命历程,影响了家庭的生命周期,也深刻影响着子女未来的流迁意愿与决策。

第三,父辈的代际影响作用存在性别差异。母亲流迁行为的影响途径更为广泛,且对子代的迁移意愿或决策产生影响的作用程度高于父亲。农村家庭多呈现父亲主外,母亲主内的家庭分工模式,在该模式下,母亲对于子女的健康、教育等福利具有重要意义,父亲负担着照料家庭的经济责任。在人口流动过程中,母亲对子女流迁意愿或决策的影响同样处于主导性地位。

第四,人口流动的流出机制和居留机制的动因不同。社会融合显著的影响着新生代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而经济因素对居留意愿的影响比较有限。这说明,在人口流出决策时,经济动因的作用相对更强,但在人口居留决策时,社会因素的影响更为明显。

政策建议

第一,许多新生代流动人口的父亲或母亲曾经有过流迁经历,而这又增强了生代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因此,随着人口的代际更迭,新生代流动人口会影响其子女流入城市并在城市居留。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城市的人口压力。因此,一方面,城市应顺应人口流迁的趋势和城市化的客观规律,将人口流动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中;另一方面应利用劳动力优势,吸引比较优势产业,形成区域增长极,发挥城市的集聚效应,形成城市产业集聚、升级的重要契机。

第二,流动人口虽然在短期内流而不迁,但可被看做是“事实上”的常住人口,要求城市提供相应的福利和基本保障。城市社会政策在为流动人口提供就业、住房、保障等普惠性公共服务的同时,应关注流动人口的心理认同和融入状况。一是发挥社区优势,积极构建居民与流动人口相互接纳的平台。二是通过城市文明建设,引导居民与流动人口相互尊重、包容,形成和谐的社会体制,消除情感隔阂。三是提升新生代流动人口的人力资本。依托社会组织、政府与学校,为农民工定期召开技能培训,提升流动人口的人力资本存量,使其具备选择居留地点的能力,形成良性的个人发展模式。

第三,应持续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全部人群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保证每个公民的自由迁移和流动的可能,使每个劳动力拥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将户口迁移的审批制转变为登记制度,逐步取消与之相关联的各种差别待遇。

(作者盛亦男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人口经济研究所副教授。文章刊发于《人口研究》2017年3月。经作者删节。原题为:“父代流迁经历对子代居留意愿的代际影响与机制研究”)

    校对: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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