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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业余足球队被指“酒踢”,对足协重罚不满申请行政复议

付强/新法制报
2017-09-20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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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过查酒驾,但你听过查“酒踢”吗?

近日,在高安市进行的一场业余足球比赛上,就出现了这样一幕——因为怀疑一方球员喝酒后参加比赛,比赛被叫停,高安市足协工作人员请来交警,像查酒驾一样查球员的酒精含量。尽管场上球员酒精检测完全符合标准,不过高安足协还是就此事及此后引发的风波开出了“罚单”,相关球队和球员被给予禁赛处罚。

因对处罚不满,高安腾越中医院队向高安市体育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对该队的《处罚决定》。

事发球场

业余足球赛交警出动查“酒踢”

9月9日,高安腾越中医院队向高安市体育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高安足协对该队的《处罚决定》。

腾越中医院队对这份处罚表示不能接受。

此前,“高安在线”于9月8日以《高安市足协开出有史以来最大罚单》为题发布了该市足协的一份官方《通告》称:“取消腾越中医院队本赛季七人制后面所有比赛资格,并罚没球队剩余的比赛保证金;对该球队领队贾振勇处以五年内禁止参加高安足协举办的一切赛事活动,队员贾呈滔四年内禁止参加高安足协举办的一切赛事活动……”

提起这份“最大罚单”,贾振勇称和9月1日当地一场业余联赛有关。

公开资料显示,该比赛是由高安市体育局主办,高安市足球运动协会承办的“2017赛季七人制足球联赛”。作为此次比赛的甲级球队,当地共有8支队伍(包括腾越中医院队、老伙计队)参加。按照赛事赛程,8支球队先进行单循环积分排位赛制,然后再进行淘汰赛。

9月1日18时40分,在高安市第七小学足球场,“腾越中医院队”对阵“老伙计队”的淘汰赛正式打响。

高安市足球运动协会主席胡煜受访时介绍称,当比赛进行到第15分钟时,老伙计5号队员况景波向主裁判提出,腾越中医院队10号球员张健身上有酒味,可能存在“酒踢”,也就是喝了酒踢球,要求裁判依据《高安2017赛季七人制足球联赛比赛规则及纪律处罚办法》将其罚下球场。

据张健回忆,当时他与主裁判据理力争:“我没有喝酒,仅凭对方球员一面之词,要我下场难以服众。”

由于张健拒绝下场,主裁判和比赛监督叫停比赛,并走向主席台向正在观赛的足协工作人员说明情况。

面对当时的情形,在场主管联赛的高安市足协副主席喻桐根想到了一个办法,酒精测试。随后,他叫来了一个交警朋友,带着酒精测试仪依次对球员进行测试。“当时测没有问题,每个队员都检测了。”也就是说,确定每个队员酒精含小于20mg/100ml(低于酒驾界定值)。

谁也没有料想到,借助交警的专业仪器检测球员是否“酒踢”,后来会引发网络热议。

队员是否喝酒踢球引争议

在球赛中断近40分钟后,这场比赛随即恢复。

最终,两支球队进行点球大战,腾越中医院队输了比赛。

事后,腾越中医院队多名队员质疑中断比赛是对方的缓兵之计:“当时我们控了场,而且带了节奏,再打下去对方肯定守不住!”言外之意,如果没有中止比赛查“酒踢”事件,谁输谁赢结果很难预料。

腾越中医院队领队贾振勇称,截至淘汰赛之前,张健是球队主力前锋,此次联赛射手榜共打进5个球,是名副其实的第一射手;在此前的积分排位赛时,两个球队曾有过一次交锋——腾越中医院队在球场只有6名球员的劣势下,面对7人的老伙计队依然以2:1获胜。

而且,在经历积分排位赛之后,腾越中医院位列第二,老伙计队名列第七,两者实力上有差距。

“当时,在被人指责‘酒踢’之后,球员心有不甘,想讨个说法,这是落败的主要原因。”贾振勇如是说。

对这一风波,况景波说:“我是贴身防守张健的后卫,确实在他身上闻到了一些酒精味。而且,比赛规则明令不得喝酒。”

在《高安2017赛季七人制足球联赛比赛规则》中,第八条第二项明确:“严禁球员酒后上场比赛,凡参加的球员一经发现酒后上场,当值裁判有权要求更换队员,不听劝阻的,当值裁判有权将其红牌罚下。”

此次比赛监督王浩然受访时解释称,由于主裁判系南昌临时请来的,对《规则》并不全然熟悉,再加之腾越中医院队只有7名球员在场参赛,贸然红牌罚下恐激化矛盾,所以才求助在场的足协工作人员,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尽管现场球员达不到酒驾的标准,但并不代表球员没喝酒。”据胡煜了解,当时很多人闻到了酒味,张健应该不是比赛当晚喝的酒,而是中午。

按照《赛事规则补充说明》规定:“所有喝酒者一律不得上场比赛。”

借助交警查是否喝酒,足协方面显然是为了避免空口无凭,坐实是否存在“酒踢”。

对于这份《赛事规则补充说明》,贾振勇则提出异议:“补充说明是赛前10分钟发布在微信群的,根本没有时间传达给球员。”而且,赛前裁判会对每位球员身体状态进行了解,如果发现张健身上有酒味,裁判可禁止张健上场比赛。

足协开出“最大罚单”

9月2日,有人将“足协借助交警查酒踢”的视频传上网络,引发众多网友关注和评论。

“为了保障比赛和双方球员的赛场利益,进行酒精检测无可厚非。既然大家都闻到了酒味,为什么赛前或赛后不测,而是中断比赛检测?”一位网友评论道。

不过也有网友称:既然制定了规定,对大家都是一视同仁的,这无可厚非。不过他同时“建议”,如果当时测试酒精含量引发争议时,用抽血检测,会更准确。

9月7日,高安足协开出了前文提到的“最大罚单”。这份《关于对腾越中医院足球队及领队贾振勇等人的处罚决定》(高足字[2017]16号)写道:“在9月1日晚,腾越中医院对阵老伙计足球队的比赛中,该队10号球员张健违反竞赛规定酒后上场比赛,在当值裁判要求下场并换人时,该队队长胡瑄不以身作则,鼓动球员拒不下场;比赛结束后,该队领队贾振勇和队员贾呈滔、张健在网络媒体上发布不实言论、采取指责、谩骂、歪曲事实和其他不文明、不道德方式侮辱工作人员,对高安足球及高安形象产生严重不良影响。”

依据《赛事纪律处罚办法》相关规定,足协纪律仲裁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根据这份处罚决定,张健也被禁赛一场,该队队长胡瑄被警告处分一次。

对于这一处罚,贾振勇认为于法无据:“张健酒精检测完全符合标准,怎么认定他喝了酒?而且,我们没有发布任何不实言论、采取指责、谩骂、歪曲事实抹黑足协。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足协应该拿出相应证据。”

胡煜则称,开出这份罚单有理有据。但受访时,并未向记者提供相应证据。

接到处罚决定后,高安腾越中医院队随即提出了行政复议。

群众性体育活动应纳入法治轨道

江西省足球运动协会秘书长曹童生表示,根据《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管理条例》第32条规定:“严禁吸烟喝酒,足球运动员在任何时期都应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水平,主动摒弃一切不利于运动的个人嗜好。”

职业球员的要求当然不会强加于业余球员,但业余联赛组委会出于对球员自身安全考虑,尊重比赛和比赛对手也往往会规定赛前禁止喝酒。

曹童生进一步介绍称,从初步了解情况来看,高安足协及裁判、比赛监督在处置此事过程中,一些环节有待完善。首先,既然高安联赛规定赛事当天禁止酒后上场,那赛前就应该对每位球员进行检测或了解每位球员身体状态;其次,即便在场球员提出对方有人涉嫌“酒踢”,也应该是主裁判及比赛监督视情况红牌罚下球员或示意继续比赛,有争议时请示赛事组委会处理措施,经组委会批准,方可中断比赛并寻求解决办法。

“请交警到球场查‘酒踢’,这是江西乃至全国没有的先例。”曹童生表示,这暴露出部分地方业余联赛存在的诸多问题。

下一步,省足协将主动介入调查此事,规范业余联赛,并对赛事主办方及裁判提出更高的要求,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长期关注江西业余足球发展的江西师范大学体院学院副院长尹国昌认为,业余(群众)足球才是承载足球人口的真正舞台。作为足球领域的最重要一环,江西业余足球却始终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业余足球赛事体系。在业余足球圈的从业人员来看,“不正规”就意味着很多问题,例如业余足球运动员没有注册规定,球员随意性和流动性很强,赛前临时聘请裁判员、教练员、比赛规则朝令夕改等。

尹国昌建议,应将业余足球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制定统一的参赛规则或操作办法,发生纠纷依法、依规、依章进行仲裁或处置,以此创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联赛环境。同时,建立一套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管理制度,通过规范的组织制度来约束管理者、参赛者。

不仅如此,尹国昌还说,省市足协应该对当地业余联赛进行严格审批,进行全程的管理监控,联赛的组织应该有计划,裁判的选拔也应该由足协来管理,这样就规范了联赛的组织,使比赛更正规、更有组织性,通过搭建政府统筹推进、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框架,确保业余足球联赛在健康和法治的环境下发展。

尹国昌认为,对一些群众性比赛活动中引发的争议,可以参照正式比赛的办法,给出申诉和仲裁的渠道。

据贾振勇介绍,目前行政复议还没有实质性进展,如果不能撤销高安足协作出的上述《处罚决定》,他们将诉诸法律。

(原题为《高安足协请交警查“酒踢”引争议 涉事腾越中医院队被重罚申请行政复议 省足协将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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