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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严查!有奖举报!!
对于酒醉驾行为
泉港交警始终坚持“零容忍”
看看这次又有哪些驾驶员被查处曝光
01
违法时间:5月4日21时15分许
违法地点:祥云路交警大队路段
违法驾驶人:陈某(男,界山镇东凉村人)
车辆类型:无号牌轻便三轮摩托车
酒精值:70mg/100ml
违法行为:酒后驾驶,目前民警已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02
违法时间:5月4日21时19分许
违法地点:山腰旧街路段
违法驾驶人:庄某(男,山腰街道锦山村人)
车辆类型:二轮电动摩托车
酒精值:103.67mg/100ml
违法行为:醉酒后驾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3
违法时间:5月8日20时48分许
违法地点:山腰旧街与中兴街交叉路口路段
违法驾驶人:庄某(男,南平市蒲城县人)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酒精值:71mg/100ml
违法行为:酒后驾驶,目前民警已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04
违法时间:5月9日00时22分许
违法地点:南枫路河阳村路段
违法驾驶人:陈某(男,界山镇玉湖村人)
车辆类型:无号牌二轮电动摩托车
酒精值:77mg/100ml
违法行为:酒后驾驶,目前民警已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泉港交警部门
持续严查严管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广泛发动群众举报
举报查实的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让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无处遁形
举报范围及方式
举报范围:泉港区范围内发生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举报方式:请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举报要求及奖励
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举报“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准确说明违法时间、地点、机动车牌号、行驶方向等具体信息。
二、举报人应实名举报,留下真实有效联系方式,便于办案人员进一步调查核实,以及兑现奖励等工作。
三、多人举报的同一“酒驾”违法行为的,只奖励首位举报人,不重复奖励,举报顺序以接警时间为准。
举报奖励:
一、汽车类酒醉驾
1、 查获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汽车上路行驶(20mg/ml≤酒精值<80mg/ml),每案奖励人民币1000元;
2、查获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汽车上路行驶(酒精值≥80mg/ml,以血检结果为准),每案奖励人民币3000元。
二、摩托车类酒醉驾
1、查获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20mg/ml≤酒精值<80mg/ml),每案奖励人民币500元;
2、查获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汽车上路行驶(酒精值≥80mg/ml,以血检结果为准),每案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举报法律责任
一、举报人不得采取违法行为或危险方法收集证据;举报人违法收集 证据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未注意自身安全造成人身伤害或其它损失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
二、举报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举报,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不得威胁、敲诈涉嫌违法的驾驶人,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公安民警和工作人员泄露举报人信息或擅自宣传报道的,按规定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予奖励的情况
1.举报人未实名举报,未能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
2.举报人未满18周岁,或其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3.举报人是本市公安机关民警、辅警或其他工作人员的;
4.举报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已经发现或正在查处的(包括违法行为人发生交通事故);
5.以违法或其他不正当的方式获取举报信息的;
6.其他不应当发放奖励的情形。
希望大家行动起来
踊跃举报酒驾线索
泉港交警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原标题:《泉港严查!有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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