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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幼儿园校车司机晚上喝酒早上接学生,涉危险驾驶被刑拘

西安晚报
2017-09-30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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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警长安大队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该校车驾驶员涉嫌酒驾。  西安交警长安大队 供图

9月29日早,陕西西安交警长安大队民警对一辆载有18名幼儿的大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竟然一身酒气,通过血液检测,血醇浓度达97.74mg/100ml,属醉酒驾车。目前,这名驾驶员已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拘。

9月29日早7时40分,西安交警长安大队环山路中队民警在107省道巡逻至国泰庄园门前时,对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长安区滦镇街道金某某幼儿园的陕A43759接送幼儿的黄色大客车例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车没有校车标牌,而且驾驶员身上酒味较大,涉嫌酒后驾车。车上还载有18名幼儿,民警在对幼儿妥善安置后,将该车驾驶员带回,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袁某血醇浓度已超过醉酒标准值。随后经过对袁某进行血液检测,发现其血醇浓度达97.74mg/100ml,属醉酒驾车,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询问,驾驶人袁某今年44岁,长安区滦镇街道人。据他交代,前一天晚上和朋友在一起喝酒,白酒、啤酒都喝了不少,以为第二天醒来酒就散了,于是就开车上路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校车要取得统一的校车标牌。西安交警长安大队民警将对长安区滦镇街道金某某幼儿园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同时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追究该幼儿园负责人相关责任。

(原标题:《男子醉酒驾驶 无标牌校车被刑拘,车上载有18名儿童;涉事幼儿园负责人将被追责》)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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