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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发挥自贸区服务支撑作用

李猛/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博士后
2017-10-03 11:1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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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13年9月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演讲时倡议:“为了使我们欧亚各国经济联系更加紧密、相互合作更加深入、发展空间更加广阔,我们可以用创新的合作模式,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

2013年10月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演讲时指出:“东南亚地区自古以来就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中国愿同东盟国家加强海上合作,使用好中国政府设立的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发展好海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合称为“一带一路”。四年来,“一带一路”作为中国的全球发展倡议,逐渐从愿景转变为现实,在许多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并赢得世界上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人民的认可,已成为引领全球化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途径。

值此“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四周年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8周年之际,我们为广大读者奉上一组相关文章,议题涉及“一带一路”倡议的基本理念以及对“一带一路”与中国自贸区两大战略对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经贸关系、“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北极环境安全国际合作、“一带一路”倡议的国际地缘政治意义等具体问题的解析和建言。

期待进一步的讨论。

中国自贸区与“一带一路”两大战略之间存在内在共性与联系。图为2017年3月7日,陕西省西安市,夜幕下的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安港)铁路集装箱中心站。2017年4月,国家批准设立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安国际港务区是陕西自贸区的三个片区之一。  东方IC 资料

2017年4月,第三批7家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中国现已基本形成以“1+3+7”自贸区为骨架,东中西协调、陆海统筹的全方位和高水平区域开放新格局,并为加快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提供重要支撑服务。[“1+3+7”:1是指2013年成立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3是指2015年成立的第二批3家自贸区;7是指2017年成立的第三批7家自贸区。——编注]

作为“制度创新试验田”的中国自贸区战略施行至今改革成果斐然,具体包括: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有效运行,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制度创新有序推进,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初步形成。

以制度创新为焦点,通过自贸区这个平台,可有效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间的文化交流、经贸合作与制度融通,从而消减和化解“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过程中的文化隔膜、贸易壁垒和制度障碍。并且,通过地理交通互联以形成中国自贸区体系,将会为“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网络的形成与发展起到协助推进作用。中国自贸区自身具有服务支撑“一带一路”倡议的功能作用与历史使命,而中国自贸区的制度创新与地缘优势则是两大战略对接的主要“着力点”和“轨道桥梁”。同时,“一带一路”为中国自贸区内企业带来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与合作机遇,将各地自贸区串联为一体,形成战略集群,联动中国自贸区作为整体前进发展。

可以说,中国自贸区发挥服务支撑作用,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驱动力量,而“一带一路”倡议则作为载体和基础,将各个自贸区“由点成线”、“从线到面”联系起来,推动中国自贸区战略体系的构建。两大战略一体两翼、相互作用和共同发展。

本文通过明晰两大战略间的内在关系,在此基础之上以中国自贸区服务支撑“一带一路”战略为主要方向,以自贸区制度创新与地缘优势为中心媒介,探究两大战略对接的可行路径,并针对战略对接中的主要现实难题提出有益建议。

一、中国自贸区服务支撑“一带一路”的功能属性与内在关系

中国自贸区与“一带一路”虽然具有不同的国际法律属性,一个是典型的FTZ,一个是自由贸易区网络,在制度设计、管理模式、治理结构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是,中国自贸区与“一带一路”却有着相同的战略背景和历史使命,两大战略均是为了适应世界政治经济新格局,调整转变国内经济结构,打破欧美经济封锁与政治孤立而由中央科学决策,集中体现中华民族智慧的宏伟构想。两大战略之间存在着内在共性与联系。[FTZ是free-trade zone的首字母缩写,指根据本国(地区)法律法规在本国(地区)境内设立的区域性经济特区。——编注]

(一)中国自贸区服务支撑“一带一路”倡议的功能属性

自贸区制度创新中最为重要的是文化产业制度创新与经贸管理制度创新。文化产业与经贸管理制度创新可有效减少国际贸易中的制度障碍,加速国际市场要素的自由流通,进而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各国间的文化交流和经济合作。这是两大战略间的“软件”对接。

在硬件方面,对两大战略对接而言最重要的是基础设施的贯通与连接。在“一带一路”沿线中的交通枢纽地带设立自贸区,可充分发挥“一带一路”的自由贸易特性,有利于实现两大战略地理交通上的互通互联。2017 年中央政府之所以正式批准设立河南、陕西自贸区,正是因为两地恰好位于“一带一路”中的陆上交通枢纽地带,这与福建自贸区作为“海丝之路”的核心区域相似,三地同是“一带一路”沿线中的海陆交通枢纽站和汇集点。

河南、陕西、福建等自贸区凭借制度创新与各自突出的地缘优势,可有效加速和提升“一带一路”自由贸易中的货物运输、物流中转、客运集散效率,大幅度减少和降低“一带一路”沿线跨境贸易中所需的时间、人力、物力成本,进而有利于推动“一带一路”自由贸易网络的迅速形成和发展。通过两大战略间的软硬件对接,不难发现中国自贸区原本具有服务支撑“一带一路”战略的功能属性。

(二)中国自贸区服务支撑“一带一路”战略的内在关系

中国自贸区与“一带一路”同为我国深化对外开放的载体,两者共同组成新时期中国改革开放战略的核心力量,两大战略可谓是相互依存和共同发展,尤其是中国自贸区服务支撑“一带一路”战略的内在关系属性最为突出。当前两大战略的内在关系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国自贸区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内涵理念相通

“一带一路”所坚持倡导的“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和民心相通”与中国自贸区建设所始终遵循的“投资自由化、贸易市场化、金融国际化、管理规范化”存在诸多相通之处,例如政策沟通对应管理规范化,贸易畅通对应贸易市场化,货币流通对应金融国际化。中国自贸区与“一带一路”同样蕴含着世界大同的博爱精神与互利共赢、共谋发展的合作价值理念。

其次,中国自贸区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功能价值存有内在联系

“一带一路”的核心要义是通过“走出去”开创新的市场空间,实现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和再平衡,并通过构筑发达交通网络不断深化沿线经济合作,努力打造以“一带一路”为载体的自由贸易区网络。而作为新时期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中国自贸区以消除贸易壁垒、推进贸易自由、提升贸易便利为使命,与“一带一路”同样具有增进对外经贸、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对外交流的功能作用。“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网络的推进落实需要沿线一些贸易核心区域作为地域节点和战略支撑,而中国自贸区多是处于“一带一路”国内线段中区位优势显著、经贸往来频繁、腹地较为广阔的交通枢纽地带,加之自身宽松便利的市场管理模式,无疑成为我国衔接“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网络的最佳战略切点。通过中国自贸区联通“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网络,更能有效发挥“一带一路”的要素聚集、经济辐射和区域联动作用。这也符合构建“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网络的题中之义。

第三,中国自贸区为“一带一路”倡议孵化制度创新

中国自贸区着力推行各项管理制度创新,“先行先试”,为“一带一路”制度建设提供了可靠的实践平台和丰富的规范渊源,为将来“一带一路”制度建设创造条件和积聚经验。“一带一路”为对外开放构建了新的平台,深化了与沿线国家的双边区域经济合作,而自贸区则在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国际化、行政管理简化等方面试验推行制度创新,为国内经济转型升级、参与国际贸易谈判积累了经验,也有利于“一带一路”良好法治营商环境的形成与发展。

二、中国自贸区服务支撑“一带一路”的战略对接路径探析

中国自贸区与“一带一路”本是各自独立的国家战略,然而两者同样具有对外开放与自由经贸的战略目标、价值理念与功能作用。从内涵到外延,两大战略间相互一致,彼此间易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新时期中国改革开放战略的前进发展,两者间在本源上具有融通对接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对外开放与经贸自由是两大战略的主要目标和使命,制度要素与地理要素是两大战略中的重要组成,因此今后可在文化交流、经贸往来、制度引鉴、地理联通等几方面尝试探索两大战略对接的可行路径。

(一)以中国自贸区为窗口推动“一带一路”文化交流

中国自贸区建立以来,在文化产业监管方面采取一系列新举措和新制度,例如:放宽文化产业经营许可范围,简化文化活动审批流程,便利艺术品进出口贸易,多元化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为知识产权交易提供法律保障等。这一系列措施,形成了特有的自贸区文化产业发展模式,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间的文化交流合作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展示窗口和贸易平台。

伴随“一带一路”建设的日趋明晰化、具体化,各界对这一倡议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和全面的认知,但由于受到思维差异、价值观念、利益分歧等因素的影响,一些西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仍对“一带一路”存在诸多误解,并借此影响和干扰“一带一路”建设。比如有西方学者认为,“一带一路”主要起到阻滞美国中东贸易和能源通道的作用。或者将“一带一路”与美国建国伊始的“门罗主义”进行比较,认为中国是在欧亚地域传播本土文化,倡导推行中国版的“天定命运”理论,试图建立由中国人主导的亚洲秩序。还有不少西方主流媒体和学者误认为“一带一路”是“新殖民主义”。

针对各种对“一带一路”误解、误读的最好解决办法是要做好宣传推广,国内对“一带一路”的认识已很全面,关键是要将“一带一路”的正确理念传向世界。中国自贸区依靠自身特有的文化监管制度与管理模式恰好成为宣导本国“一带一路”倡议文化意识的有利平台,利用自贸区加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文化交流、文化传播与文化贸易,消除彼此观念上的隔膜与芥蒂,将“一带一路”开放合作、和谐包容、互利共赢的精神理念由中国自贸区转向“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乃至全世界,以文化融通带动民心相通,以民心相通实现意识共通,方能筑牢“一带一路”倡议的社会根基。

(二)以中国自贸区为平台增进“一带一路”国际经贸合作

制度创新为中国自贸区营造了良好的法制营商环境。中国自贸区内贸易便利化、投资自由化不断提升,为“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进入中国市场创造了绝佳的机遇和平台,同时“一带一路”也为中国自贸区内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中国自贸区对接“一带一路”能够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亚太经济自由化、一体化,实现亚太经济的蓬勃发展。

1.吸引外资企业入区贸易。中国自贸区相对于区外地区具有明显制度优势,通过制度创新成为国内贸易最为便利、投资最为自由、市场准入最为宽松、监管模式最为先进的特色经济区域,经历三年开拓探索,现已成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国际经贸平台。依靠良好的法制营商环境,通过政府对外宣传、市场主体参与、信息资源交流等多种方式,可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深入了解中国自贸区所具有的制度红利,从而吸引更多“一带一路”区域内的公司、企业、个人进入中国自贸区开展贸易投资,为中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2.加速市场主体要素自由流动。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中的基本要素,应当调动市场主体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通过市场主体的自由流动与经贸合作推进中国自贸区与“一带一路”的战略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多为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普遍较低,大多数企业实力较弱,不具备很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从控成本、降风险、谋利润视角分析,中国自贸区对“一带一路”沿线外企无疑具有较强的市场吸引力,这也同时为中国自贸区内企业带来了潜在的贸易对象与合作机遇。

可以中国自贸区为纽带,借助中国自贸区所特有的制度创新(例如对外投资备案制、“资金出海”政策等等),鼓励区内中国企业敢于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外企的经贸合作,协助“一带一路”沿线经济发展,通过经济红利共享不断提升中国自贸区在“一带一路”中的国际市场影响力。与此同时,也让“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更多了解中国自贸区优势特性,从而吸引更多“一带一路”外商进驻中国开展经贸活动,以中国自贸区为契机将“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在“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及地区实现经济利益的同时为自贸区内企业带来更广阔市场空间,最终达成互利共赢的“一带一路”国际经贸合作新局面。

3.连线“一带一路”助力亚太经贸自由化。上海自贸区设立之初的主要目的便是试行国际贸易规则,适应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TI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PSA(多边服务贸易协定)基本准入要求,成为对接世界经济的开放窗口。经过三年试验改革,中国自贸区现已形成了较高标准的经贸规则制度体系,虽与TPP 准入标准仍有一定距离,但中国自贸区早已符合甚至超越“一带一路”沿线诸多自由贸易区的制度要求,例如国民待遇原则、负面清单制度、快速通关制度与“一带一路”沿线诸多自由贸易区现行规则相一致、相适应,中国自贸区现已具备连线融入“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网络的制度条件。

然而,“一带一路”沿线自由贸易区情况各异,发展状况不尽相同,在对接的方式上需具体分析、区别对待。以FTA为例,从地域上划分,“一带一路”沿线FTA 大致分为5大块区:东亚、南亚、西亚北非、独联体和中东欧。从FTA 数量、自由开放水平、外向性程度、战略重要性上进行综合比对,东亚FTA 适用更高标准的贸易准则,总体发展水平最高,最具市场活力、发展前景和战略意义,其后依次是中东欧、独联体、南亚、西亚北非。[FTA是free trade area的首字母缩写,指根据多个国家之间协议设立的包括协议国(地区)在内的区域经济贸易团体。——编注]

据此,我国应当采取有重点、按步骤、分层次的办法,以本国自贸区为窗口,分别开展对接工作。依据目前情形,可将对接战略的核心放在东亚及中东欧FTA,借助中国自贸区的制度创新在文化交流、经济合作、自然人流动等多个领域深层次,全方位开展对接。在此基础之上再与独联体、南亚、西亚北非FTA 进行合作对话,在基础设施建设、园区产业、金融货币、旅游观光等方面探寻利益共同点,进行逐步对接,以中国自贸区为载体,先行探索我国融入“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网络的可行路径,以为我国将来深入全面融入“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网络,在“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网络中发挥更大作用创设有利前提。

另外,当前我国也在筹备建立一些新的FTA,布局亚太关键位置,形成“一带一路”国际战略支点,例如中韩、中新(加坡)、中乌(克兰)、中巴(基斯坦)等双边或多边FTA。但受困于国际政治、军事安全、经济利益等多方因素的影响,谈判进展较为缓慢,在此状态下,可先行通过各国FTZ 的相互对接,在局部范围内试行自由贸易,例如中国自贸区与韩国釜山自贸区、新加坡裕廊海港自贸区先行对接,通过“先行先试”探寻各国之间构建FTA 的利益契合点与可行方案。在试验成熟的基础之上再在更广范围、更多领域和更深层次开展交流合作,以FTZ对接为路径,突破现有FTA谈判僵局,为我国与他国间FTA筹建工作创造条件和积累经验。

(三)中国自贸区制度创新红利共享: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法治建设

1.“一带一路”倡议中制度融合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近年来,美国及西方诸国将目光及注意力集中于服务贸易、投资自由和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拟订等方面,意图借助新一代贸易政策建立起经济合作高度自由的FTA,TPP 就是很好的例证,其先进、完善、高标准的规则制度体系已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拒之门外。所以,要建立起互通互融的“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网络,无疑需要先进完备、趋于一致且相互适应的经贸规则为基础。

在“一带一路”的“五通模式”中,“政策相通”是贸易畅通、设施联通、金融融通的关键条件和必要前提,只有“政策相通”才能实现互利互惠以及不同国家间对外资准入的公平对待,才能真正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经济发展一体化和战略建设常态化。中国自贸区不仅是“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节点和开放窗口,同时还是本国制度创新的“试验田”,发展至今已初步形成了较高标准的经贸规则体系,例如“负面清单制度、证照分离制度、单一窗口制度、一口受理制度、投资备案管理制度”等等,这些制度创新经过实践检验已被证明能够有效推动贸易便利化和投资自由化,是与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相符且具有可复制、可推广优势特性的先进制度,也完全能够被引入“一带一路”法治建设之中,以保障战略长远发展。通过制度红利共享,一方面能够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提高自身市场管理水平,实现各国市场管理的现代化,另一方面则可通过制度的不断融合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一带一路”中的现有制度障碍,增进彼此之间在文化、商贸、金融等领域的自由联通。

然而,“一带一路”沿途各国在经济文化、社会习俗、政治制度、宗教信仰等方面存在多样化与差异性,现实状况决定了在中国自贸区内所成功实践的制度创新未必能够得到其他国家的完全承认或接受。因此,如何以制度为纽带连接起中国自贸区与“一带一路”,将好的中国自贸区制度创新引入“一带一路”建设,“一带一路”倡议如何在规范的指引下实现有序发展,将是未来一段时期内需要认真考量的现实问题。

2.事先引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制度主要是为解决投资信息不对称和国民待遇最大化的问题。由于每个国家的法律在内容上存在差异,外商起初进入一国投资时,不可能全面熟知该国所有的市场管理制度和对外资的各类特殊监管措施,与其本国国内企业的信息不对称将对外商投资带来潜在市场风险。而借助负面清单制度+国民待遇原则,则可认定在市场准入方面内外企业享有同等权利。特殊监管规定以清单列表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可让外商一目了然,迅速掌握相关信息,进而作出准确投资判断。

同时,由于负面清单是以国民待遇为参照,负面清单制度客观上能够起到扩大国民待遇原则适用范围的作用。负面清单的长短直接影响一国对外投资的吸引力。目前为止,全球至少有77 个国家或地区采取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模式,负面清单制度已成为国际投资发展的总趋势。将负面清单制度引入“一带一路”,能够增强各国外商投资政策透明度,有效减少外资进入一国市场的制度壁垒,相互间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市场开放与投资自由,加速人员、资本、技术、信息等市场要素在“一带一路”区域的自由流动。

3.中国自贸区通过制度创新对接“一带一路”倡议的基本逻辑思路:中国自贸区制度创新→构建较为完善的自贸区经贸规则体系→推动自贸区市场开放、贸易便利化与投资自由化→将成功实践的制度创新引入“一带一路”法治建设→充实“一带一路”法治内容,创建有利于“一带一路”发展的法治营商环境→激发“一带一路”市场经济活力,形成“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网络→反向带动中国自贸区经济发展,为中国自贸区内企业带来更多国际经贸合作机遇,实现两大战略间的有益互补、相互对接和共同发展。

中国自贸区内一系列已初见成效的制度创新为“一带一路”制度建设提供了丰富的规范渊源,也将成为今后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进行双边或多边战略谈判的主要内容和有利要件。这些有利于贸易便利化、投资自由化、金融国际化的制度创新定会被逐步转化引鉴于“一带一路”建设发展之中,未来“一带一路”各国商谈的重点无疑将是经贸制度互鉴互用上度和量的把握,以及制度红利溢出效应最大化如何实现的问题。

(四)加强中国自贸区与“一带一路”地理交通互联:空间格局上形成服务支撑“一带一路”倡议的中国自贸区体系

2017 年,中国自贸区再次扩容升级为3.0 版本,全国范围内形成了自贸区集群,其中陕西、河南自贸区依靠自身地缘优势成功突围,并将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建设作为其主要任务目标。可以说,陕西、河南自贸区具有鲜明的“一带一路”特色,与福建自贸区一起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形成了中国自贸区对接“一带一路”的地理格局。未来以中国自贸区为窗口、“一带一路”为载体、陆海交通为动脉,“一带一路”将转变成为具有“生命力”的有机整体。

1.陕西自贸区服务支撑“一带一路”倡议。现横贯我国东中西部的两条经济带是长江与亚欧大陆桥,长江与亚欧大陆桥发展模式不同。长江经济带是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经济区为龙头,经济依靠龙头带动。亚欧大陆桥没有龙头但有中心,亚欧大陆桥一头以连云港为出口对连海上丝绸之路,一头以阿拉山口及霍尔果斯为结点,联通路上丝绸之路。西安处于中国版图的原点区域,是亚欧大陆桥沿线最为重要的集散中心城市,加上地处关中地区,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积淀,具备成为亚欧大陆桥心脏及“一带一路”交汇中心的有利地理条件。以自贸区为集点和窗口,西安能够有力提升自身聚集效应,通过自由开放的贸易平台“以点带面”,辐射周边区域经济,从而能够更好地发挥陕西在欧亚大陆桥的“中心”区位优势,加速丝绸之路中欧亚各国间的自由贸易、跨境投资和文化交流。

陕西虽有地缘优势,但其经济优势并不突出。在新获批的自贸区中,河南、四川、重庆、湖北同样处于内陆中心区域带,并且重庆、郑州、武汉、成都的经济都要强于西安,川渝城市群、中原城市群都已形成且发展迅速,相对而言陕西自贸区的竞争优势并不明显。所以要加快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城市群建设,把西安尽早建设成为现代型国际化大都市,让陕西自贸区有更好的经济腹地和战略依托,从而充分发挥陕西自贸区在“一带一路”中的支撑作用,真正成为陕西对外开放的战略高地。

2.河南自贸区服务支撑“一带一路”倡议。当前,河南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西向、南向和联通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处,是“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交通枢纽。依靠卓越的地理交通优势,河南现已成为中西部、中东部、华北地带主要的客货集散地、物流中转站以及“一带一路”的支撑点和桥头堡。自贸区的单一窗口、便利通关、分类监管等先进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提升外来货物通关周转效率、降低交通运输成本、便利人员商品流通,更加充分发挥河南在“一带一路”运输网络中的交通枢纽作用。

河南作为丝绸之路的交通枢纽,其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升级至关重要,因此要加大对河南交通设施、自贸区配套设施的资金投入,围绕自贸区战略加大郑州航空港建设,以郑欧路线为主线适度向外扩展形成郑欧铁路网络,构建起以郑州航空港与郑欧铁路为支撑的丝绸之路陆航一体新干线,以便更好地发挥自贸区便利通关、货物集散、经贸自由的功能和作用,使自贸区能够直接参与丝绸之路商贸资源的聚集与整合,将贸易与交通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吸引更多外商通过自贸区开展投资贸易,借助自贸区的聚集效应推进河南成为丝绸之路中的物流中心、路港中心和商贸中心。

3.福建自贸区服务支撑“一带一路”倡议。福建地处中国东南,与宝岛台湾隔海相望,毗邻浙江,界交江西,连接广东,联通我国经济最发达的长三角与珠三角两大经济区域,是我国历史悠久的重要出海口,也是中国与世界交往的主要窗口。伴随新时期改革开放的深入,福建依靠自身独特的地理优势,已成为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和东方起点。福建自贸区则利用福建所特有的地理区位优势以及通陆达海的综合交通网络,在地理上全方位对接海上丝绸之路,凭借自身自由开放、灵活便利的经贸管理制度,加速物流周转效率,促进沿岸自由投资,较好地实现了自贸区的开放窗口作用。

福建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区拥有诸多优势,但最大特色还是对台贸易。平潭综合试验区原本就是为台湾而建,不过2014 年起至今,大陆对台贸易量持续下降,福建自贸区的自由贸易优势并未得到应有发挥。2016 年上半年两岸贸易额806.9亿美元,同比下降近10%。其中,大陆对台湾进口192 亿美元,同比下降3%;对台湾出口615 亿美元,同比下降9.5%。排除国际形势、政治外交、两岸政策的影响,经贸管理制度与基础设施建设是制约两岸贸易发展的主要因素,未来应当利用自贸区“试验田”深化两岸经贸管理制度改革,创建更为良好的法制营商环境,合力完善联通两岸的基础设施建设。除地理交通外,网上互联也要加快合作,要以福建自贸区为平台和契机,商谈对接台湾自由港区,尽早建立台海经济自由区,推进两岸经济一体化。

4.逐步形成服务支撑“一带一路”倡议的中国自贸区体系。除陕西、河南、福建自贸区外,广西是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相互接连的主要通道,凭借与东盟各国海陆相邻的地理区位优势,以及北部湾经济区与珠江-西江经济带的合作互联,广西将成为贯连东盟区域的国际要道以及西南地区新的改革开放战略支点。新疆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域,与中亚、南亚、西亚等国贸易往来频繁,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门户和交通枢纽,也是亚欧大陆腹地的商贸物流及科教文化中心。连云港作为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2015 年港口吞吐量达到2.1 亿吨。连云港与韩日隔海相望,通过亚欧大陆桥连通我国东、中、西部,经过中亚、西亚直达欧洲,是陇海线乃至中西亚国家最为便利的出海口岸。这些区域都有着鲜明的“一带一路”特色,如果设立自贸区将能更有效发挥这些区域的地缘优势,能够更好地将交通与贸易相结合,通过打通“一带一路”地理交通推动“一带一路”沿线自由贸易,盘活“一带一路”经贸网络。

三、中国自贸区对接“一带一路”倡议所遭遇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建议

“一带一路”倡议推行三年以来,沿线各国之间在贸易、投资、人文、交通、产能、金融、互联网等多个领域展开深入合作,取得了一系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一)设立国家层面的战略统筹协调机构

国家战略的推行涉及众多部门与地域间的关系和利益,需要有专业的国家机构从中进行调节,设置专门的国家战略协调机构是实现国家战略稳定、持久、常态发展的必然要求。

目前,中国自贸区建设已升级为3.0 模式,已发展成为战略集群,试验区域不断扩张、地域联系越加紧密,这对不同部门、机构、区域间的协同协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具有专业性、独立性、权威性的国家机构居间协调,避免和消除因观念或利益冲突所可能引发的部门纠纷,并要妥善调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避免和减少在自贸区国家政策推行及制度创新复制推广过程中所可能遭遇的地方保护主义,以便更好地发挥自贸区经贸自由、制度创新的功能作用。

另外,中国自贸区与“一带一路”的对接涉及文化、经贸、制度、交通等多个领域,单一部门或机构无法有力推动两大战略的互通互联,只有通过国家层面统筹协调、合理规划才能有效整合现有资源,将两大战略进行全面深入地对接。况且,伴随“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今后需要更多地方自贸区对其进行服务支撑,相应也需要更为独立、专业的国家机构对战略建设与对接进行规范化管理,从而真正实现中国自贸区与“一带一路”间的良好对接与协同发展。

(二)完善“容错机制”,加快自贸区的制度创新、复制和推广

中国自贸区的市场吸引力关键在于区内先进卓越、开放便利的管理制度,制度创新是中国自贸区的核心生命力,也是中国自贸区对接“一带一路”的重要纽带。通过制度创新,中国向“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敞开了本国市场,也让中国市场以“一带一路”为载体接轨世界、融入国际。借助制度创新能够加速实现中国自贸区与“一带一路”的优势互补、相互促进与共同发展,真正实现两大战略有效对接。因此加速自贸区的制度创新、复制和推广,是提升中国自贸区与“一带一路”对接效率、减少对接时间最为可行有效的办法。

基于我国不同地区在地理文化、民族经济、传统习俗等方面的差异,同一制度创新的复制推广可能会因地域差异而产生不同结果,存在不能达到预期成效甚至推广适用失败的可能,对此应具有包容精神建立起对创新容错的社会机制与观念。由其应在法律方面对由创新行为所引发的过错宽容以待,从而为制度创新及其复制推广创造更为宽松的社会氛围与环境。

具体而言,一是要完善制度创新、复制和推广的评估制度,降低制度创新在复制和推广过程中的适用风险。另一方面,要建立起事后容错机制,依此减轻或免除相关责任人对制度创新及其复制推广失败结果的责任追究,并且要将评估制度与容错机制制度化和法定化,以为创新容错提供相应法制保障。

(三)加强跨域金融合作为战略建设与对接提供资金支持

“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其与中国自贸区的对接需要大量资金支援及融资支持,虽然已成立了亚投行与丝路基金,可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5000亿美元,但由于工程持久浩大,这些资金仍远远不够,资金问题仍是困扰“一带一路”的现实难题,而实现资金融通则是解决该问题的有效途径和关键所在。

对此,应当着重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各国间金融合作,建设稳定的亚洲货币体系、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扩大不同国家间货币互换、结算范围与规模,推动亚太地区债券市场的开放和发展;重点发挥和提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与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的资金作用与国际影响力,积极商谈筹建上海合作组织融资机构,加快推进丝路基金投资运作,推动中国与东盟银行联合体、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开展实务谈判,以贷款等方式进行多边金融合作;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政府或具有较高信用级别的外资企业、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鼓励国内具有同等资质条件的市场主体“走出去”到“一带一路”沿线他国发行人民币债券或当地债券,努力实现亚太市场金融互通,并将所筹资金主要用于各国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沿线各国间金融监管合作,积极构建亚太金融监管网络体系,建立亚太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协同完善关于亚太市场金融危机处置的制度安排,增进各国征信机构与评级机构的跨境交流,共筑亚太金融风险预警系统。

(本文原刊于《经济学家》2017年第5期,原题:“中国自贸区服务与‘一带一路’的内在关系及战略对接”。略去参考文献,正文经略加重新编辑,未经作者审定。)

    校对: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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