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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岗区法院:用好“三平台”创建学习型法院

2022-05-19 11:5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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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岗区法院在“学习型法院”创建行动中,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创新学、随时学、相互学,打造学习提高“三平台”,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人才和智力保障。

突出创新学,用好“云课堂”平台

将全体干警纳入“云课堂”平台,坚持一周双学,集中学习三小时,摆脱空间、场地、距离的限制,提供不打烊的学习“加油站”,确保在疫情防控常态下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线、不断档、不冷场,实现政治素养和业务素养双提升。

授课主体全员化。每名法官、法官助理、行政人员轮流走上“讲台”,既当老师又当学生,确保人人有收获,人人有提升。

授课内容丰富化。审判人员紧贴审判执行实际选择课题,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深入讲解,行政人员就政治、历史、人文、科技等内容进行授课,内容丰富。

授课形式互动化。主讲人授课后,其他干警进行讨论发表观点,主持人逐一进行点评,在讨论中碰撞出思想火花,在碰撞中相互提高。

突出随时学,用好网络平台

坚持“怎么有效率怎么学,怎么有效果怎么学”的原则,充分发挥干警主观能动性,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最大限度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效果。

互联网+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龙江干部教育网络学院、统一法律适用大讲堂等网络学习平台,督促干警利用碎片化时间进行线上自主学习,让学习成为干警每天的必修课。

亮分促学。推行网络学习平台学分制学习,党支部每月发布党员干警的分数排名,形成亮分促学、以学促行、融会贯通的理论学习氛围,实现学习常态化、自主化、习惯化。

以考促学。组织干警每季度参加一次上级法院和区委组织的业务测试,同时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应知应会知识随时抽考,即随机走访庭室、随机选取人员、随机选取问题,提问应知应会知识,达到以考促学目的。

突出相互学,用好交流平台

开辟学习、交流新阵地,在集中学和自主学的基础上,鼓励干警将学习心得进行交流,拓宽理论视野,巩固学习成果。

发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作用。每月召开一次理论学习研讨会,推动青年干警在学习实践中学出思想解放、学出理念更新、学出能力水平。

发挥“红岗法苑”季刊平台作用。每季度刊发一期季刊,开辟理论学习专栏,鼓励干警用精彩的文字分享自己的学习体会,抒发自己的真情实感。

发挥“两微一网”平台作用。以微信公众号、官网新媒体平台为载体,开辟审判业务学习专题,每周推送一篇法律业务或司法案例典型专题文章,学习先进经验,加强司法案例研究,有效促进理论与实务的良性互动。

原标题:《红岗区法院:用好“三平台”创建学习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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