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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可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缓缴期限最长3个月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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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下午,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提出,对按月、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将4、5、6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6月30日。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6月30日。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或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缓缴期限最长3个月。
责任编辑:郑景昕
图片编辑:蒋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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