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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由最高法牵头的18项司法改革任务已经完成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2017-11-01 17:48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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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了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他指出,在改革中,个别法院领导干部办简单案、挂名案的情况仍然存在,加之新增案件数量较大,加剧了一线法官办案负担,少数地方存在未入额法官实际承担办案任务的现象。

根据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2014年6月,吉林、上海、广东等7省市率先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016年,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全面推开。

周强说,2014年以来,最高法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司法改革文件137件,开展4轮集中督察,促进改革深入发展。截至目前,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由最高法牵头的18项改革任务已经完成,《最高法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已全面推开。

在谈到司法改革中的问题和困难时,周强指出,个别地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有的法院领导干部对改革认识不到位,决心不坚定,理解有偏差,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导致有些地方改革进度滞后,发展不平衡。

“入额必办案”是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对法院院长、庭长也不例外。周强指出,有的法院落实改革举措不到位,在科学配置法官员额、落实院庭长办案、实现有效放权和有力监督等方面还存在执行改革要求打折走样、政策不落地等问题。

“改革后,新旧办案机制衔接转换过程中出现一些突出的瓶颈性问题,不利于改革长远发展。”周强说,个别法院领导干部办简单案、挂名案的情况仍然存在,加之新增案件数量较大,加剧了一线法官办案负担,少数地方存在未入额法官实际承担办案任务的现象。有的法院审判辅助人员严重短缺,新型办案团队难以有效建立;有的法官司法能力与改革的要求不相适应,常态化的员额进退机制有待建立健全等。

针对当前司法改革面临的新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周强建议,加强相关立法,促进改革成果法律化,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健全各部门协调配合、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对相关部门推进改革的监督,破解司法改革中的瓶颈性问题。

他还建议,加强对司法改革的执法检查和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人民法院推进改革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司法改革取得新发展。

    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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