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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女工受贿30余次获刑,曾初审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申办

澎湃新闻记者 姚似璐
2022-06-08 17:1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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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国家干部;既不是资金密集岗位,也未手握大权,仅是一名劳务派遣工却依托岗位职能,在6年时间里先后受贿30余次,数额巨大——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6月8日披露了嘉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原工作人员崔吉茹受贿一案,经查其在2016年3月至2021年3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危险货物运输公司或个人所送的贿赂,共计263000元;今年1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追缴在案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介绍,2005年3月,崔吉茹以普通合同工身份进入嘉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原嘉兴市公路运输管理处)。2007年,因单位管理调整,她从合同工变为第三方劳务派遣工。由于工作稳重、业务熟悉,崔吉茹被委派负责嘉兴地区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申办行政许可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并参与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

2010年,崔吉茹结识了来办理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证的嘉兴市某公司安全管理部经理邹某。邹某除本职工作外,还兼职帮助其他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代办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证等相关业务。出于“友谊”,崔吉茹会现场修改邹某的送审材料,缩短初审时间。自2016年3月起,邹某先后给崔吉茹送去8笔“感谢费”,共计4万元,每年年底还会送去500~1000元不等的代价券。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相关文章称,自认是编外人员不受纪律约束的崔吉茹还主动向某运输公司提出担任“顾问”,每年收取2万元“顾问费”,但实际上双方并未签订协议,也不用到公司上班,最多指导如何准备审批材料。除前述公司外,崔吉茹还以“顾问”身份先后在另外3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收取2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顾问费”。

“尽管崔吉茹负责的只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申办行政许可的受理和初审工作,但对企业来说却是‘首道门槛’。时间就是金钱,拿不到许可证,就不具备运输资格,到期换不了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就没法上路,影响相关业务开展。”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文章指出,2020年3月,嘉兴海宁市一家新成立、急于办证的危化品运输企业经崔吉茹帮助修改相关申请资料后,顺利拿到许可证,向其转账2万元“感谢费”。因从业多年了解企业难处,崔吉茹将为企业解难收取好处费视作理所当然,频频为审核大开“方便门”,最终将自己送入牢门。

    责任编辑:谢春雷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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