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公共图书馆法》获通过:政府买单 民众看书全免费

2017-11-06 09:5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4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公共图书馆,并应当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文献信息查询、借阅,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等服务。同时还规定,公共图书馆在公休日应当开放,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应当有开放时间。该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