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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向刘嗣寰同志学习的活动

2017-11-08 15:4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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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向刘嗣寰同志学习的活动

11月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向刘嗣寰同志学习的活动。

刘嗣寰,男,汉族,195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1976年11月参加工作, 1991年3月进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执行庭(局)、经济庭、立案庭、审监二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生前任省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正处级)。2017年10月30日下午3时许,刘嗣寰同志突发疾病昏倒在工作岗位上,经抢救无效于11月4日不幸因公殉职,终年59岁。

刘嗣寰同志长年工作在审判、执行一线,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展现了良好的政治品格、审判业绩、工作作风、职业操守,是新时期法官楷模。他1998年被评为文明法官,1999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1—2015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16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多次获得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2017年11月,省法院为他追记个人一等功。

刘嗣寰同志是我省法院新时期的优秀法官代表,其先进事迹真实感人、可敬可学,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广泛的示范意义,充分体现了当代人民法官信念坚定、司法为民、忠诚履职、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省法院决定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向刘嗣寰同志学习的活动。

一、学习刘嗣寰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政治本色

刘嗣寰同志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崇高信仰,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宗旨使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对司法事业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体现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中,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人民法官对党忠诚、一心为民的不懈追求。在省法院审判、执行岗位,刘嗣寰同志共办结案件884件,没有一件因处理不当引发当事人缠诉上访。他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切实做好司法领域的群众工作,注重运用调解手段解决纠纷,认真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教育疏导工作。在省法院申请再审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增长、办案难度越来越大的情况下,他坚持“每案必谈”,面对面地做当事人的工作。他常说,“没有见到当事人,心里没有底,就不能轻易下结论。”为了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他废寝忘食,经常开完庭就立即组织当事人调解,有时时间晚了,就让书记员先去吃饭,他继续做调解工作。

二、学习刘嗣寰同志尽职履责、拼搏奋进的工作精神

刘嗣寰同志几十年如一日,扎根审判、执行一线,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满腔的工作热情,把全部的心思和精力放在执法办案上。他的家人常说,刘嗣寰最大的爱好就是办案。他不畏艰难、不知疲倦,经常加班加点。在省法院审监二庭工作近十年,他经常第一个上班,最后一个到食堂吃饭,从未休过假。20多年的法官生涯,刘嗣寰同志每年的办案数均位居所在部门前列,是省法院公认的“老黄牛”。刘嗣寰同志将于2018年1月退休,但临近退休,他仍然一以贯之地保持昂扬的斗志,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地办案。2014年办结案件72件,2015年办结案件82件,2016年办结案件89件。今年初,他主动提出要办99件案件,到因公殉职前,已办结87件,办案数在审监二庭位居第二。刘嗣寰同志办案认真负责、严谨细致。他所做的阅卷笔录,同事们评价 “是全世界法官中做得最认真的”;他的案件卷宗总是理得整整齐齐,如同刀切过一般,移交书记员归档,几乎不用书记员再去整理;他对当事人进行询问,总是尽一切可能了解与案件有关的情况,询问笔录常常是厚厚一撂。因公殉职的前一周,刘嗣寰同志到海门市进行证据保全。因当事人所经营的工厂已长期停业,大门紧锁,只有翻过一扇离地很高的窗户才能进去,他不顾同事们的劝阻,坚持翻过窗户,证据保全结束,全身大汗淋漓,落满了灰尘。

三、学习刘嗣寰同志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的职业品质

刘嗣寰同志始终把公平公正地审理好每一个案件作为自己的职业追求,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克服机械办案的倾向,尽力查清案件事实真相,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他是出了名的“大嗓门”,讨论案件时经常会与合议庭其他成员争论,有时他是少数意见,但最终还是采纳了他的处理意见,原因就在于他对案件客观真实的判断是正确的。刘嗣寰同志始终坚守纪律底线,面对各种渠道、各种关系、各种方式的说情,他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自觉抵制诱惑,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捍卫法律尊严,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坚强党性和一名人民法官的高尚情操。他深知在细节上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问题,所以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同事们都说,“在省法院,如果有人说老刘廉洁方面有问题,是不会有人相信的”。1994年时,刘嗣寰同志在省法院经济庭工作期间,某一案件当事人送礼给他并请他吃饭,他坚决不肯,即便衣服扣子被拉掉了,仍是决然拒绝。1997年,他主编了《现代经济法学》一书,有的律师、中介机构想通过买书的方式接近他,他一概予以拒绝。在省法院执行局工作期间,与申请执行人一起到外地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他总是自己解决吃住,不与当事人“三同”。

四、学习刘嗣寰同志淡泊名利、豁达大度的高尚情怀

刘嗣寰同志淡泊名利,为人朴实,甘于清贫,从未就个人问题向组织提过要求,工作上高要求、生活上低标准,坚持简朴的生活方式,从不讲究物质享受,却始终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他勤勉敬业,但不带功利色彩,不求任何回报,而是真正把工作当成了毕生的事业。面对荣誉,他总是再三推让,多次把荣誉让给其他同志。他对待工作很认真甚至到了较真的地步,但在日常生活中却很豁达大度。他儿子上小学期间,被同学推倒后手臂骨折,同学因为害怕,不敢到校上学,他听说后马上让学校转告同学的家长,叫他们不要害怕,不会追究他们的责任。刘嗣寰同志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他就是几十年如一日默默无闻的坚持,就是在工作和生活的细节上一以贯之的坚守。他的家人说,刘嗣寰的人生准则就是“清清白白做人,勤勤恳恳做事”,这确实是刘嗣寰一生的真实写照。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迅速开展向刘嗣寰同志学习活动,将学习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以刘嗣寰同志为榜样,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两聚一高”目标、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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