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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调整车贷政策: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比传统汽车高

澎湃新闻记者 陈月石
2017-11-08 17:5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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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促进汽车消费,规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时隔13年,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再度修订《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1日执行。其中,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

对于实施新能源汽车贷款政策的车型范围,各金融机构可在《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基础上,根据自愿、审慎和风险可控原则,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执行。

在去年3月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加快修订《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并提出经银监会批准经营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新能源汽车和二手车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可分别在15%和30%最低要求基础上,根据自愿、审慎和风险可控原则自主决定。

目前各家金融机构执行的汽车贷款规定是2004年起施行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在首付比例方面,贷款人发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和车队自用车贷款的数额最高均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市场价格(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等)的80%;发放个人和车队商用车贷款,比例不得超过70%。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目前国内主要银行会根据现行政策标准进行调整,目前,个人汽车贷款的最高成数为八成,部分国有大行的最高成数是七成,贷款期限上,最长则是5年,其中商用车贷款期限普遍最长3年。部分银行还会对贷款总额作出上限规定。

不过,有银行个贷部人士告诉澎湃新闻,事实上眼下传统的个人汽车贷款的比例并不高,银行和4s店更倾向于信用卡汽车分期的方式合作,即消费者在指定经销商选中车辆后向银行申请信用卡,银行核准后,会将实际分期金额平均分成若干期,由持卡人在约定期限内按月还款,并支付一定手续费。

“通过信用卡汽车分期,时效性更高,也不会占用银行的信贷额度,同时二手车的话,基本不会走传统车贷的方式,更多选择无抵押的消费贷了。”一位股份制银行个人金融部人士表示。

附: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落实国务院调整经济结构的政策,释放多元化消费潜力,推动绿色环保产业经济发展,提升汽车消费信贷市场供给质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92号),现将汽车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

其中,对于实施新能源汽车贷款政策的车型范围,各金融机构可在《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基础上,根据自愿、审慎和风险可控原则,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执行。

二、各金融机构应结合本机构汽车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具体发放比例;切实加强汽车贷款全流程管理,强化贷前审查,不断完善客户资信评估体系,保证贷款第一还款来源能充分覆盖相应本金利息;不断加强残值经验数据积累,落实抵押品、质押品价值审慎评估政策,完善抵押品、质押品价值评估体系;完善贷款分类制度,加强不良贷款监控,足额计提相应拨备。

三、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强化对汽车贷款资产质量、机构稳健性的监测、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有效应对潜在风险,促进金融机构汽车贷款业务稳健运行。各金融机构在具体业务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反映。

四、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本通知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银监会批准经营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及获准经营汽车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区内相关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银 监 会

2017年10月16日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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