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河北省图书馆召开《公共图书馆法》座谈会

2017-11-09 18:1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11月4日,业界期盼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河北省图书馆第一时间组织全馆干部职工学习《公共图书馆法》。11月7日,组织中层正职就《公共图书馆法》进行了专题座谈。
座谈会由李勇馆长主持,丁若虹副馆长参加了座谈。会上,各部室主任逐一发言,交流了学习《公共图书馆法》的体会。作为图书馆工作者,大家对《公共图书馆法》的出台普遍感到欢欣鼓舞。大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研讨了《公共图书馆法》对公共图书馆的办馆宗旨、责任担当的强化作用,从文献信息资源建设、读者服务、创新发展、运行保障等不同侧面分析了《公共图书馆法》对图书馆事业以及我馆各个业务领域将产生的影响。大家共同认识到,《公共图书馆法》出台后在工作中必须更加强化法律意识。

丁若虹副馆长在发言中强调,全馆在积极运用法律工具促进图书馆各项工作的同时,也必须面对和接受法律的约束,面对和接受更加严格的社会监督。李勇馆长作了总结发言,指出了《公共图书馆法》对于完善文化法治建设、推动图书馆事业全面发展、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与深远影响,要求全馆在学习《公共图书馆法》的过程中要联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法律文件,强化法制观念,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认真梳理和谋划今后的工作。

另外,李馆长还就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共图书馆法》的宣传,继续推动加快我省公共图书馆立法进行了安排部署。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