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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尖扎县人民法院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州、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关决策部署要求,尖扎县人民法院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方便群众举报反映养老诈骗问题线索,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现将举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报内容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设置陷阱,诱导消费,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方式:
(一)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二)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
(三)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以及其他涉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违规建设项目的涉诈问题;
(四)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等涉诈问题;
(五)违反城市管理规定在城市街道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等问题;
(六)打着“老年旅游”等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老年人旅游领域涉诈问题;
(七)打着“文艺艺术品交易”等幌子,用无实物交割、固定利息返现、承诺代销、约定回购等方式诱骗老年投资,以及其他涉老艺术品经营领域涉诈问题;
(八)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涉诈问题;
(九)以涉老“食品”“保健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等涉诈问题;
(十)打着投资“养老项目”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诱骗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诈问题;
(十一)打着“以房养老”等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自己房屋,再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等违法犯罪问题;
(十二)以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问题;
(十三)假借“养老”之名实施犯罪、骗取公私财物的其他违法犯罪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举报通道,扫描二维码、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即可登陆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反映问题。
(二)青海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举报电话:0971-8270933(工作日工作时间)
举报信箱:青海省西宁市A164号邮政信箱
(三)黄南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0973-8722924(工作日工作时间)
举报信箱: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市德合隆北路6号州委政法委
(四)尖扎县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举报电话:0973-8733596(工作日工作时间)
举报信箱:青海省尖扎县铁岭路7号尖扎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
举报线索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受理内容为涉及养老诈骗方面的线索;
(二)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请按照12337举报平台相关页面提示和工作人员指引提供举报信息;
希望广大群众对工作、生活中发现的涉嫌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进行积极举报,提供相关线索,我们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并依法严格做好举报人个人信息保密工作。
尖扎县人民法院
2022年6月15日
原标题:《【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尖扎县人民法院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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