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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非法集资,守护财产安全丨秦淮法院参与“6.15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2022-06-17 19:0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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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是第十个全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6月15日是第十个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为进一步增强群众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认识,提升群众的风险防范能力,秦淮法院积极参与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

刑庭法官助理郭冰冰走进朝天宫街道,结合秦淮法院审理的非法集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在场群众讲解了非法集资的典型犯罪手段以及防范非法集资的方法,并重点提醒老年人要注意防范以投资产业养老可获取高额回报以及“以房养老”等名义诈骗老年人的非法集资犯罪。

宣讲中,郭冰冰提到:

非法集资犯罪常见套路有

1.以虚假宣传造势。

非法集资行为人为骗取社会公众的信任,往往通过成立公司的形式标榜自己的实力,并冠以“投资管理金融公司”的名义,公司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为营造实力假象,常通过租用高档办公场所、设立网站、借助“名人站台”、媒体宣传、发放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甚至利用网络平台传播虚假信息,一旦被查,便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2.承诺高额回报。

非法集资行为人为了吸引群众投资,往往编造“一夜暴富”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投资者前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投资,非法集资行为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还本付息,获取投资人的信任,后通过用后来投资人的钱兑换先投资人利息的方式维持资金链,待集资款达到一定规模后,或携款潜逃,或因资金链断裂案发,致使集资参与人遭受重大损失。

3.编造虚假项目。

非法集资行为人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房屋分割、养老服务、投资入股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4.资金链最终断裂。

因非法集资所宣传的动辄8%-30%,甚至更高的年利率,实际上这些公司根本没有相应的经营能力,亦没有高回报实体产业作为支撑。资金链少则三五个月,多则一两年就会断裂,等到公安机关介入时,很多公司已经人去楼空,负债累累。

防范非法集资的方法

1.不轻信虚假宣传。

不轻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特别是不要被小礼品打动,不要相信所谓的“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的宣传,不接受“先返息”之类的诱饵,提高警惕,切不可盲目“随大流”投资。

2.多征求亲友意见。

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应当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不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而盲目投资。

3.选择正规投资渠道。

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就意味着责任自负、风险自担,如果有投资需求,务必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同时,要关注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要及时举报投诉。

接下来,秦淮法院将在在依法严厉打击涉及非法集资相关案件的基础上,发挥司法职能,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宣讲和普法,不断向社会公众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让防范非法集资的理念深入人心。

原标题:《警惕非法集资,守护财产安全丨秦淮法院参与“6.15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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