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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晋宁交警神速破案树警威
发生交通事故后
应该第一时间报警
但总有人心存侥幸
为了逃避处理而“溜之大吉”
殊不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近日,在晋宁区和璟路延长线路段
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晋宁交警仅用10分钟
便将此案件侦破
事情的原委是怎样的呢?
蜀黍这就带你们一起回顾一下
案件详情
近日,交警大队昆阳中队按照勤务安排到位于和璟路延长线的东大河花卉交易市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当执勤人员到达目的地时,发现用于引导车辆通行的隔离设施(水马桶)被撞得散落一地,路面一片狼藉。
为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交警大队勤务指挥室立即针对事件开展分析研判,仅用10分钟便成功锁定肇事车辆。
随后,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按照程序对涉案人员杨某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过询问,杨某对自己疏忽大意不慎撞坏路面上的隔离设施并驾车离开现场的行为供认不讳。
真相可能会迟到
但永远不会缺席
肇事逃逸
终究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肇事逃逸,是一种特别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
虽然寻找真相的路上,到处布满了荆棘
但,群众利益无小事
服务群众,打击道路交通违法犯罪
晋宁交警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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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8种情况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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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处罚,分别适用于以下不同的情形: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原标题:《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晋宁交警神速破案树警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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