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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惊奇】“网络美女”竟是“抠脚大汉”?!乌市沙区法院审理一起“男扮女装”诈骗案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2022-06-21 21:3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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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化时代,婚恋网站、交友网站等一些社交平台骗局层出不穷,诈骗分子利用时机,找准对象,博取好感,编造理由,设下骗局,骗取钱财。近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男扮女装”网络交友诈骗案,男子在电竞陪玩软件上冒充妙龄女子,以各种理由向陪玩对象借钱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达二十五万余元。

案件回顾

2020年初,曹某通过网络游戏陪练软件结识了卢某,见卢某出手阔绰便产生了伪装成女性骗取卢某钱财的想法。随后曹某重新注册了社交软件账号及游戏账号,通过变声软件将自己伪装成女性与卢某聊天,并且时常在朋友圈发表女性网络图片及视频,经营女性人设,骗取卢某的信任。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尽管卢某未曾与曹某线下见面或进行过视频通话,仍然对曹某的女性身份深信不疑。在“恋爱”的四个月里,曹某以自己购物、旅游、还贷款、家人生病需要用钱等理由,先后让卢某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向其转账100笔,共计258468元。随着诈骗金额不断增加,曹某也逐渐心慌了起来,迫于社会上逐渐强大的反诈声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直到公安机关联系上卢某,其才知道自己的“女友”竟是一个男人。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伪装女性身份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另,被告人曹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一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但其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诈骗的犯罪事实,系自首,遂对被告人曹某从轻处罚,最终决定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同时责令将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卢某。

法官有话说

法官提醒您,网络交友要增强自身防范意识,切勿轻信交友软件上的信息,要反复交叉核实对方真实身份。若对方向您索要钱财,要谨慎分辨是否是诈骗行为,不轻易将钱借给对方或是向对方转账汇款,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供稿丨 刑事审判庭 魏雪莉

编辑丨 马姝涵 校稿丨 陈 辉

核稿丨 李长源 关 峰

审稿丨 肖振亮

原标题:《【拍案惊奇】“网络美女”竟是“抠脚大汉”?!乌市沙区法院审理一起“男扮女装”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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