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新版《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新在哪儿,一线监管职能如何强化

澎湃新闻记者 刘歆宇
2017-11-17 20:48
来源:澎湃新闻
牛市点线面 >
字号

在征求意见稿落地两个半月之后,正式版《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终于出炉。

11月17日,证监会通过官网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证监会在9月1日,发布了管理办法的修订草案,并就此公开征求意见。

据证监会方面介绍,征求意见稿自2017年9月1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9月30日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共收到69条反馈意见。经综合考虑,证监会采纳了其中针对《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具体规范内容的合理意见。对于不属于这一规章调整范围的意见建议,证监会将认真研究,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以及其他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订过程中予以考虑。

澎湃新闻记者将征求意见稿与正式修订稿进行比较之后发现,总体上看,修订后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内容几乎没有改变,仍然保持了九章、九十条的框架。

证监会表示,《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是资本市场的重要规章制度,此次修订,以党的十九大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有关精神为指导,从证券交易所本身的性质、特点、市场职能定位出发,借鉴境外证券交易所的成熟经验,认真吸取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的深刻教训,围绕优化交易所内部治理结构,强化交易所履行一线监管职责作了系列制度调整。有利于交易所回归本位,切实发挥好对证券交易活动组织、监督、管理和服务的功能,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有利于交易所进一步积极应对市场形势变化,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交易所建设成为具有自身特色的、一流的、国际化的证券交易所。

征求意见稿改了哪些地方

跟修订稿相比,正式出台的《管理办法》细微的调整至少有六处,分别是:

第一章总则的第三条中,对证券交易所党委的领导作用增加了一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交易所重大事项”。

第三章证券交易所的组织第二十二条中,理事会的职权删去了“根据需要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

第五章证券交易所对会员的监管,第四十九条中提到,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交易单元实施严格管理,设定、调整和限制会员参与证券交易的品种、方式及规模,正式版中删除了“规模”二字。

第五十一条,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证券交易所有权要求会员提供与证券交易活动有关的业务报表、账册、交易记录和其他文件资料,“有权要求”改为“可以根据章程、业务规则要求”。

第五十四条提到,证券交易所应当督促会员建立并执行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要求会员向客户推荐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或者服务,并充分揭示风险。在正式版本中,揭示风险的要求被改成了“不得向客户推荐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适应的产品或者服务”。

第五十八条,证券交易所与申请证券上市交易的公司订立上市协议的内容规定中,新增了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相比老版政策作了哪些调整

而修订之后的版本,如果跟16年前发布的旧版规定相比,那就改动相当大了。

澎湃新闻逐条对比新老版本后发现,除了从103条精简到了90条,新规在具体内容上也有不少变化,主要是在总则中增加了党对交易所领导的规定,删除了原本的第二章“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和原本的第八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此外,对于证券交易所的内部治理、一线监管、管理监督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修订。

改动最大的一个方面在于总则。

总则第一条中,以“促进证券交易所依法全面履行一线监管职能和服务职能”代替“明确证券交易所的职权和责任”的表述。同时新增指出文件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强调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在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这显然是突出了依法全面监管的重要性。

总则第三条明确,证券交易所设立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方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而设立党委的内容在旧版中并未出现,这项改动可以说是新版管理办法的核心焦点之一。证监会在9月1日的说明文件中也明确指出,这是为了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的会议精神和中央巡视要求。

此外,在证券交易所的职能方面,新规进行了大幅度的细化和增加。

包括对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上市、交易等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监管,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提供非公开发行证券转让服务,以及把原本的“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修改成“为交易所给私募债等非公开发行债券的转让提供服务等活动提供法律依据”。

总的来说,新规主要从完善证券交易所内部治理结构和促进证券交易所进一步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充分发挥自律管理作用两方面予以修改完善。

改动的另一大焦点在于证券交易所的组织方面。新设监事会,明确要求交易所设立来取代原理事会下的监察委员会,旨在从更高层级加强对交易所的内部检查监督,同时进一步明确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的职权。

另外,对于交易所的监管职能,新规也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尤其强化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职能。

具体包括,突出交易所自律管理属性,明确交易所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对证券交易活动的各参与主体具有约束力;强化交易所对证券交易活动的一线监管职责,明确交易所对于异常交易行为、违规减持行为等的自律管理措施;强化交易所对会员的一线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证券交易所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行为监管制度,进一步明确会员的权利义务;强化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的一线监管职责,要求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停复牌等履行自律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证券交易所在履行一线监管职责、防范市场风险中的手段措施,包括实时监控、限制交易、现场检查、收取惩罚性违约金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