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陵水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宗毒品犯罪案件
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使广大人民群众认清毒品危害,增强防毒、拒毒、禁毒的自觉意识,推进建设无毒品危害自由贸易港,近日,陵水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停贩卖毒品一案并当庭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某日,被告人王某停经陈某居间介绍,在儋州市某娱乐会所旁的小卖部以1200元价格将一包毒品“K粉”贩卖给符某,后该毒品被多次转卖。毒品交易完成后,该案涉毒人员均已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K粉”中检出氟胺酮成分。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就指控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某停进行质证,并作最后陈述。被告人王某停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该案被告人王某停系服刑人员,此前其因贩卖毒品罪被其他法院判处刑罚,刑罚执行期间发现其仍有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未予查处,遂诉至陵水法院。
陵水法院审理后对该案当庭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停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与其前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8000元。
毒品犯罪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我县一直对毒品犯罪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我院高度重视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形成法律震慑,有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意识,筑牢禁毒防线,为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原标题:《陵水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宗毒品犯罪案件》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