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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恺︱现代化的温情悖论:从快乐的英格兰到远方的陌生人

张子恺
2017-12-01 13:2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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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下神坛:回归英国的现代化经验

詹姆斯·弗农(James Vernon)虽任教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Berkeley),也同样致力于全球化的比较研究等领域,但与他在欧文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Irvine)的同仁相比,弗农对世界现代化进程的理解却大异其趣。他的这些同仁包括彭慕兰、王国斌、杰克·戈德斯通、李中清、丹尼斯·弗莱恩等著名学者,其学术谱系可追溯于已故的贡德·弗兰克与杰克·古迪诸大师,在中国的崛起成为当代世界最重要议题的背景下,他们对传统中国之现代性潜质的研究,使其在学界获得了“加州学派”的非正式称谓。詹姆斯·弗农则远没有同事们那么“离经叛道”,一方面他虽然反对基于欧洲中心的模式泛化,但在横向空间上,他更强调从英国的具体经验来审视现代化脉络;另一方面,加州学派将立论视角延展到16世纪以前,甚至认为西方世界在近代的兴起只是一个短期的暂时性现象,这是从纵向时间而言的。

正是基于上述两个维度的某种反思,詹姆斯·弗农在《远方的陌生人:英国是如何成为现代国家的》(Distant Strangers:How Britain Became Modern,张祝馨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7月版)中另辟蹊径,将考察视角重新拉回到19世纪的英国。这固然与弗农专长于现代英国史有关——实际上他长期主持“伯克利英国研究系列”丛书,更重要的原因或许在于他对现代化研究中两种极端的批判,他在前言中虽未直接挑明,但其指向已足够清晰,那就是要么将现代化看作是西方的专利,后发国家要实现转型都必须借助于西方模式;要么认为每个社会都能以其独特的方式成为现代社会,如此一来,现代化经验的数量和类型都会是无限的。于是,现代化的学者便常常在两个极端之间摇摆不定,用弗农自己的话来说“这种解释会使‘现代性’这个术语失去意义或分析上的用途”,那么为了避免现代化研究的空心化甚至解构,作者所采取的方法是“找到所有社会都会经历的那种特有情境或过程,即便其形式可能多种多样”。只有在此语境下,回归英国经验的意义才会有质的提升。

詹姆斯·弗农(James Vernon)于1984年进入曼彻斯特大学并获得博士学位,直到2000年被聘为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历史学教授之前,他一直任教于曼彻斯特大学

陌生人天堂:人口增殖、社交网络与治理新模式

曾几何时,“快乐的英格兰”浓缩了人们对18世纪英国社会的所有想象,这是贵族寡头势力全盛的时代,一幅标准的田园画总有如下不可或缺的要素:蓝天白云构成远景,牧场上点缀着悠闲的牛羊,农舍轮廓依稀可见、炊烟袅袅,打猎归来的乡绅在树下小憩……仅仅一个世纪之间,这幅静谧悠然的图景便让位于一个流动不息而日新月异的世界:冒着浓烟呼啸而过的火车,烟囱林立的新兴工业城镇,满载商品的汽船遍布主要航线,人口膨胀的伦敦充满了大都市的不确定性……伴随着第一个工业化民族的形成,曾经温情脉脉的熟人社会被陌生人天堂所取代。弗农审视英国现代化的旅程由此开始,与其说他要回答“社会为何(why)会变得现代”,倒不如说他更强调“社会如何(how)变得现代”,前者更具价值判断色彩,而后者更接近客观描述。英国社会是如何成为现代社会的?正是作者给出的答案搭建起了统御全书的架构。弗农在第一章便开宗明义:英国的持续性发展和人口不断增长的流动性,创造了一个新的陌生人社会。这种新情境对既有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组织形式发起了挑战,然而,社会变迁与组织演进并非单向度的调适,而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由此而产生的新传统使现代化的经验更具辩证色彩。

英国人口在19世纪迅速且持续的增长是作者理论分析的起点,同时也构成最核心的部分,因为随着人口增殖而来的流动性引发了一系列社会变迁。托马斯·马尔萨斯(Thomas Malthus)以其对人口增长 “陷阱”的发现而闻名,不过颇有些讽刺的是,就在他写作《人口原理》(An Essay on the Principle of Population)的时候,英国已成为人类史上第一个突破“马尔萨斯陷阱”的国家。这一趋势不仅表现为人口增长率长期保持在1%以上——实际上自18世纪80年代直到19世纪40年代都是如此,而且就同期的欧洲比较而言,1800-1913年间英国人口增加了3倍,俄罗斯增加了2倍,意大利和西班牙人口翻了一番,而法国人口仅增加了50%。在全球化如日中天的当下,当“人多力量大”早已过时的今天,或许人口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更趋复杂而多变,它虽不再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首要指标,但肯定从来都是最重要的指标之一,因为无论如何,相当规模的人口总是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必要载体和人力资源,也为新型经济提供了广阔的市场。无独有偶,早在《远方的陌生人》面世八年前即2006年,加拿大作家马克·斯坦恩(Mark Steyn)就出版了《美国独行:西方世界的末日》(America Alone:the End of the World as We Know It),他在开篇用了浓重笔墨勾勒出当前欧洲人口衰退以及泛伊斯兰化的趋势,并将这种人口趋势与西方文明的终结相联系。弗农与斯坦恩堪称对同一问题的正反两面论述,由此来看,无论是在18世纪现代化开端之时,还是在如今全球化迎来拐点之际,人口变化的趋势都将影响西方乃至全世界未来的走向。

上图为1738年的伦敦地图,下图为1845年的伦敦地图,从图中建成区面积和房屋密度便可直观感受到伦敦城的迅速扩展和日益变得“陌生”

突出重围的人口对传统的社会形态冲击尤甚,由于人口数量激增和交通运输进步,19世纪英国社会的流动性引人注目,其主要趋势就是空前的城市化:到1871年英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城市主导型社会”(predominantly urban society),而将其他欧洲国家远远甩在身后。大量人口向城市的积聚引发了许多前所未有的问题,今天普遍困扰着中国大城市的“都市病”症状,几乎都能在19世纪的伦敦发现其滥觞。不言自明的是,无论在城市体量、经济形态、市民构成还是社会网络等方面,19世纪的伦敦都不再是往日的容貌。姑且不论外国旅行者和外省人士,即便对于长期置身其中的市民而言,伦敦都以其惊人的规模和匿名性而令人不安。英国人似乎有着某种先天的“社交恐惧症”,即使熟人相遇,互致微笑已是天大的面子,实在不得不驻足寒暄时,也总是以“天气如何”这种无关紧要的话题开头,人们忽然发现这已不是亚当·斯密的伦敦、也不是乔治三世的伦敦,更非休谟和约翰逊博士笔下的伦敦,它更像托尔斯泰在《复活》中写的那样:“好几十万人聚居在一小块地方,竭力把土地糟蹋得面目全非……把煤炭和石油烧得烟雾腾腾,尽管他们滥伐树木,驱逐鸟兽,在城市里春天毕竟还是春天。” 正是在这种不确定性与混乱中,一个崭新的“陌生人社会”诞生了。

不过,托尔斯泰只说对了一半,仅仅是互不相识的人们聚集起来从事破坏性劳动还远不足以构成陌生人社会,这种情景在前现代的人类史上不绝于书,真正的重点在于“社会”,即人们将以怎样的方式相联结从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这个新的有机体将以“现代社会”之名闪耀史册。在亚当·斯密生活的年代,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几乎意识不到国家的存在,大概只有邮政系统等为数不多的全国性网络将政府影响渗透到基层社会。伴随着19世纪人们在居住模式、工商业组织、交通与通讯技术和政治参与方面的进步,斯密式的laissez faire(自由放任)政府逐渐被一个强势的“大政府”所取代——当然这种“大”也只是相对而言,与二战后的福利国家相比可谓小巫见大巫,不过就在当时,这种潜移默化的转变已经足够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了。19世纪英国在全球各地的殖民扩张,缔造了面积百倍于其本国领土的日不落帝国,颇有些吊诡的是,与帝国在地理空间上急剧扩张的同时,其社会空间却日益变得更加紧凑。这种辩证关系的实现有赖于新的治理模式的引入:人口普查不仅使政府对国家的人口体量有了清晰认识,也使居民明确了所属社区的边界,原本疏离的人群开始有了某种粗浅的认同感;金融体系的扩展与革新使陌生人间的经济纽带日趋紧密,现代经济体由此加速形成;1832年的议会改革与其说扩大了政治参与度,不如说是议席在地理范围上更加均匀的分配,因为政治参与的扩大往往被人口激增所抵消,而新的选举制度更能代表特定群体的诉求倒是事实;社交传媒的兴起不仅增强了英国人的民族认同,也使广大殖民地的民众对英国的荣光不禁心向往之……

《罗伯特·安德鲁斯夫妇像》,托马斯·庚斯博罗作于1750年左右的油画,这不仅是庚斯博罗早期艺术生涯的杰作,同时被公认为最具英国风味、最能体现盎格鲁-撒克逊特性的绘画作品,集中体现了18世纪英国贵族的生活趣味和审美

传统的再植入:现代化的辩证属性

既然如此,回头审视从“快乐的英格兰”到19世纪的图景变迁,我们不妨再问一句:现代社会真的变得没有温情了吗?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自然是见仁见智,俗套地说就像一千人读《哈姆雷特》那样。然而值得玩味的是,曾有多少人是向往着伦敦的都市生活才漂洋过海,却在风尘仆仆归来时爱上了英国的诗意田园。剖析这种心路历程,会发现真正吸引人的并不一定就是物理意义上的乡村田园,毕竟如今的英国农村肯定不再是18世纪贵族乡绅的农村了,甚至也不是《唐顿庄园》中那个20世纪初的静谧庄园,那如今究竟又是什么依旧在散发着迷人的魅力呢?

暂且离题或许更有助于给出答案。现代化进程的核心之一便是城市化,而城市化至少可以在两种意义上作区分:首先是通常意义上我们所理解的人口主体从农村向城市的迁移,实现由农业人口向工业人口的转变;其次则是通过建设乡村地区,使其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与城市看齐,这也是传统经济转变为现代经济的重要途径,而且不会伴随着大量人口迁移和大都市病。正是这后一种城市化道路塑造了英国最广大乡村的社会风貌,换言之,现代经济的发展不必以乡村凋敝和都市垄断资源的两极对立为代价,社会资源能够在城乡之间相对均匀地分配。当然,这种模式的前提条件是国家自身的体量要适中,“做大蛋糕”和“分割蛋糕”能以相对协调的节奏进行,英国之所以幸运其原因就在于此,这一点恐怕连大西洋彼岸的前殖民地——美国也要望尘莫及。

面对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从19世纪后期开始“陌生人社会”变得不再那么陌生,原因在于新的治理模式和社会网络的构建,虽然加速了现代社会的到来,但是也为公民在新的社会基础上形成新的传统提供了重要平台。各政治党派为赢得大选从而不自觉地创造了新的竞选文化,素未谋面的人以此为契机组织起来,大众传媒在此可谓功不可没,而新的社会问题的出现又促使社区居民通过各种途径集中诉求,在日趋丰富繁杂的公共事务中,无论都市社会还是乡村社会都形成了新的传统。因此在弗农看来,现代化并非现代对传统的单方面改造,传统性与现代性虽然不断冲突,但同时更是相互调适与融合。对于传统与现代的这种辩证关系,爱德华·希尔斯(Edward Shils)在《论传统》中给出了很好的解释:“传统是一个社会的文化遗产,是人类过去所创造的种种制度、信仰、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等构成的表意象征,它是代与代之间保持了某种连续性和同一性,构成了一个社会创造与再创造的文明密码,并且给人类的生存带来了秩序和意义。”如此看来,现代对传统的“胜利”总是辩证的,每次向现代性的迈进似乎总是相应地产生新的传统,它们都无法完全吞噬彼此,这大概也就是英国乡村至今依然“余温尚存”的原因吧。

 爱德华·希尔斯的《论传统》,傅铿、吕乐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2009年再版
    校对:余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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