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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查获制售“网红”发光氢气球案,一店主被拘15日

赵发宁、王验朋/齐鲁壹点
2017-11-30 18:57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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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壹点11月30日消息,11月28日,山东泰安市公安局部署开展“整治氢气球,消除安全隐患”专项行动后,岱岳区公安局立即组织治安大队、各派出所对辖区内的学校、集市、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深入摸排,搜集制造、销售氢气球的线索。岱岳警方在光彩大市场一玩具店查获一起制售氢气球案件,对玩具店主进行治安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齐鲁壹点 图

11月29日上午,岱岳区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粥店派出所对光彩大市场内玩具商店进行检查,行动中共检查玩具销售店23家。当民警检查至某玩具商行时,民警发现该商店门口摆放有待销售的氢气球(波波球),店主韩某称氢气球内的气体是自己充装的。在玩具店东侧约20米处有一排简易板房,归韩某所有,韩某的板房两侧均有商家经营。韩某的板房门口放置有三个钢瓶,其中两个钢瓶内存储有氢气。

齐鲁壹点 图

经调查证实韩某就是在这间板房内制作氢气、灌装氢气球的,板房内有很多未充装的气球包装袋,板房顶部漂浮有二十个已充装的氢气球。板房内堆放有20余袋氢氧化钠和铁铝粉、一钢瓶氦气,经调查证实氢氧化钠和铁铝粉混合物是用来加工氢气的。民警当场将氢氧化钠、铁铝粉混合物、氢气、氢气球做证据保全处理,并将经营人韩某传唤至粥店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详细调查,韩某自2011年起在光彩大市场售卖儿童玩具,近期发现氢气球(波波球)很受欢迎,在利益驱动下,韩某自己购买原料制造、储存氢气,灌装氢气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岱岳区公安局以非法制造、储存危险物质对韩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齐鲁壹点 图

岱岳警方提示:发光氢气球产品存在着化学、窒息和受伤风险,因为气球容易爆裂,释放出包括LED灯、小铁丝在内的小部件,且可能会被小孩吞咽。不论是氢气球还是氦气球,遇到明火或高温都会发生爆炸(氦气球物理爆炸)。一旦引燃,气球塑胶熔化滴下的液体,如果粘在人体皮肤上还会造成皮肤烫伤。提醒广大市民,为了孩子安全,请勿购买发光氢气球产品。

(原题为《泰安查获制售"网红"发光氢气球案,一店主被拘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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