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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回应“冒名顶替教师”事件:冒名者提供新线索,还需查证

@埇桥发布
2017-12-01 10:26
中国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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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官方微博发布关于王莹莹举报其被他人冒名顶替等问题的调查说明(二):自王莹莹到埇桥区教体局举报其被他人冒名顶替后,区教体局成立了调查组进行核实,经调查发现,现顺河乡中心学校教师“王莹莹”(曾用名苗娟,为表述方便,自下文起称苗娟)确系冒名顶替王莹莹参加工作。11月14日,区教体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作出对苗娟停止工作、停发工资的先期处理决定。除名决定已送达苗娟并经本人签字,其他相关事项正按法定程序进行。

由区委副书记牵头,区纪委、区公安分局、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编办、区法制办等单位组成的专项调查组正在加速深度调查。因该事件时间跨度历时16年之久,顶替事件具体过程因当事双方各执一词(王莹莹自称毫不知情,苗娟自称王莹莹家人知晓并存在有偿提供原始资料协助顶替等行为),当事人中有2名关键经办人(时任顺河乡教办室主任周超、时任马场中学校长刘宏仁)均已去世,证据链无法形成,调查取证工作正在克服困难推进。

11月30日,专项调查组分成3个小组,分别对相关涉事单位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开展谈话、问询及资料查询、验证等工作。苗娟在被调查过程中提供了新的线索,还需进一步查证。知情人刘群英(王莹莹母亲)被其家人以各种原因拒绝与调查组见面。调查组将加大调查力度,尽早查清整个事件涉及的方方面面。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是每一位公民必须坚守的行为规范。对于在此次事件中涉及违规、违纪、违法的相关部门或人员,埇桥区将坚决依法依规惩处,绝不姑息。

感谢社会各界的建议,欢迎媒体和广大网民监督。埇桥区政府新闻办会适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情况。

(原题为《关于王莹莹举报其被他人冒名顶替等问题的调查说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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