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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制作假网站套取个人信息,寄假信用卡骗“开卡费”获刑

安徽商报
2017-12-02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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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网站获取信用卡办卡人的身份信息后转卖他人,然后再制作假信用卡邮寄上门,让办卡人缴纳开卡费、激活费等费用。日前,10名被告人因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诈骗罪、伪造金融票证罪,在安徽宿州市中院受审领刑。

建假网站,收集个人信息

李俊龙今年27岁,是江苏省淮安市人。 2014年2月,李俊龙开始做信用卡办理网站的推广。当年5月,他找到金振俊,让其帮忙制作诈骗网页,套取想办理信用卡人员的身份信息。金振俊对诈骗网页进行了修改,解决了杀毒软件防护报错等问题,诱骗不知情的欲办卡人员在这个诈骗网站上填写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如此收集的信息每天都有几百条。

信息收集好后,李俊龙再找人登录另外一些办卡诈骗网页,并填写自己手机号码。等对方来电询问他是否要办信用卡时,他就坦承自己是卖个人信息的。就这样,李俊龙以每条10~20元不等的价格,每天售卖200~500条收集来的个人信息。至案发,李俊龙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有近16万条,另有无法统计数量的个人信息藏在压缩包文件和加密文件夹内。非法所得共计29243131.31元。

制作假卡,邮寄给受害人

汪正及其妻鲁婷婷,是李俊龙犯罪团伙中的又一环节,他俩负责制作假信用卡。

汪正今年28岁,是湖北省孝昌县人。2014年11月,他开始替别人加工诈骗用的假信用卡,从中赚取差价。他利用设备和空白卡,按照诈骗者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和办卡要求,制作假信用卡,然后邮寄给被诈骗者。 2014年11月至2016年3月,汪正共加工和邮寄近2000张假信用卡,每张卡赚100元钱。汪正的妻子鲁婷婷得知后,帮汪正在假卡上刻拼音并填写快递单。

谎称开卡,骗取“开卡费”

2015年10月14日,受害人万先生按要求在一网站填写了办卡个人信息。不久,一个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员”来电,让他交300元资料费。收到“信用卡”后,业务员又让他交2000元的手续费,还要他存5000元保证金,万先生照办。但之后对方又让他再汇5000元“开卡费”。

此后,万先生又接到上海某担保公司电话,让他承担10%的担保金,他又汇了1万元。但该公司负责人要求他这张卡上要有5万元,万先生又分别汇了1.3万元、4000元,然后对方就关机了。

对万先生实施诈骗的,是湖北省孝昌县人付永强。付永强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后,冒充信用卡代办公司和银行工作人员,骗取10人财物共计10余万元。除付永强外,孙仪刚、付峰也利用同样的手段骗取别人财物。

十人上诉,法院维持原判

2017年3月,安徽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均提出上诉。日前,宿州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于近日宣判。

宿州市中院认为,上诉人汪正、鲁婷婷的行为均已分别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和诈骗罪;上诉人付永强、孙仪刚、付峰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上诉人李俊龙、陈雷、任正亚、李兴隆、金振俊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最终,法院维持原判,10名被告人分别领刑,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至1年7个月不等,处罚金500万元至5万元不等。

(原标题:制作假网站套个人信息,寄假信用卡骗“开卡费”;10人在宿州受审领刑)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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