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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驳斥与陈春花相关传言,谁是炒作的真正受害人?

2022-07-08 06: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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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杜虎

7月6日,华为公共及政府事务部在华为内部论坛心声社区发表声明,称近期网络上有一万多篇夸大、演绎陈春花教授对华为的解读、评论,反复炒作,基本为不实信息,“我们收到不少质询,所以正式声明:华为与陈春花教授无任何关系,华为不了解她,她也不可能了解华为。”

被华为监测到的“一万多篇解读和评论”,这“一万多”应该只是搜索结果的总量,其实它们都是稍作改动、但内容大同小异的炒作文。这些炒作文围绕着一两个基本点展开,那就是2016年陈春花等人到华为拜访任正非,任正非当了短程接驳车的司机,陈春花“给任正非上课”,教导他怎么管理企业。

这些营销文使用了模式化手段,试图用集中传播污染认知。其炒作动机暂且不论,但实际效果明显,陈春花已被形容为“华为的军师顾问”“第二大脑”“华为海军司令”。华为声明说与陈春花毫无关系,针对的也是这些虚假名头,华为拒绝被商业炒作当作借势的工具,任正非拒绝成为别人牟利的“工具人”。

如果仅仅是华为与陈春花之间的关系澄清,事情就简单了。可这波舆情演变并不简单,当当网和机械工业出版社7月6日也发表声明,前者将矛头指向字节跳动,认为它旗下平台纵容了某些营销号的传播,利用炮制任正非与陈春花的虚假故事,兜售盗版书籍。担负陈春花著作出版的后者以更加愤怒的语气表达了类似谴责,并且指出:“已于2021年11月对涉嫌制作与传播该文案的盗版书商(包括自媒体账号)提起了诉讼。”似乎是在替陈春花怠于维权的指责挽尊。

陈春花本人也发布了个人声明,承认了“一万多篇解读、评论”的前提,澄清三点:第一,这些文章不是她写的;第二,华为是她的学术研究案例之一;第三,她已经聘请律师就此类侵权行为追究责任。7月7日,在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陈春花邮件回复称:她与华为都是恶意炒作的受害者。

梳理一下整件事的背景是:大量集中出现的营销文,将卖点聚焦在陈春花对华为、乃至于任正非的教导上,既有任正非礼贤下士的一面,也有陈春花高瞻远瞩的一面。这样的拉踩手法,是营销炒作的惯用伎俩,但短时间爆发,对华为尤其是任正非“暗戳戳使坏”,华为终于不再忍受,代表任正非出手反击。

在舆论影响急剧放大后,华为公关对媒体表示,声明不是针对陈春花个人。这番跟进的表态,主要是针对一些认为它声明“过于粗鲁”的批评。但华为在立场上的克制与回收,将整件事推到了一个更加值得玩味的地步,亦即:通过攀附华为来炒作陈春花,到底谁是真正的受害者?谁是真正的获益者?

陈春花是讲授商业价值、研究商业品牌的教授,将华为这种顶尖大公司纳入研究,是顺理成章的事,她不可能有贬低华为和任正非的动机。当当网与出版社的声明,剑指盗版书商的阴谋,其逻辑在相当程度上可以成立。通过做大做强陈春花的社会名望,为盗版书寻找消费群,确实是一种推销路径。

将营销炒作、恶意传播的板子打在盗版商身上,确实是有道理的。任正非确实接待过陈春花,这个接待的故事也确实被活灵活现地演绎,但在商业“变现”的设计中,陈春花被过度突出了,华为和任正非成为配角。这种讲故事的套路动机不难推测,不止盗版商,其实也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有利于出版社甚至陈春花。

一些网友发现,在传播陈春花与华为交往的不实故事中,有些营销文后面链接了陈春花的卖课广告。当然,这些卖课广告的公司主体,也可能是陈春花的商业授课伙伴,她不一定能掌控课程推销流程。但如果这样的例子被坐实,难免削弱陈春花的立场,对她声明的第三点,追究查处侵权责任,就会带来尴尬。

至于出版社对盗版的谴责声明,逻辑上合理,只是在华为与陈春花划清界限之前,并不见到当当网与出版社如此斩钉截铁的声讨,出版社所谓的已经提起诉讼,但并没有告知任何一起案件的诉讼结果。或者说,这些年来,在自媒体公号炒作陈春花与华为那种虚假关系时,不管名门正派还是旁门左道都是有利可图的,不排除出版社对盗版的痛恨,但自媒体炒作所扩大的影响,正版也在享受。

如果没有华为断然出面否认,戳穿自媒体炒作的泡沫,出版社、图书平台、陈春花本人似乎仍可以继续在刻意制造的故事下“各取所需”。这里面,自然包含了对盗版查处,但也无法排除正版利用那不光彩的社会影响。陈春花教授本人对涉及的“侵权”有所懈怠,似乎也是很难否认的。

陈春花教授要研究华为,华为同时借助研究扩大它在精英群体和商业人士那的品牌渗透,两下本来是相互借势的关系。但微妙之处在于,可以跨界交换影响力,但不能越界攫取不合理的利益。当任由虚假的交往故事蔓延时,陈春花其实负有澄清的义务,但她没有,华为只好被逼站出来釜底抽薪。

应该谴责的,当然包括那些不顾事实、只管炒作的营销自媒体。但这么多年来,这些虚假故事一直在流传,陈春花作为名人,不缺澄清的场合和机会,遗憾的是她没有及时站出来正本清源,她是盗版书的受害者不假,但是不是也是本轮大规模营销炒作的纯粹受害者,只怕是要打一个问号的。

总之,华为与陈春花之间的“纠纷”,既表明了大公司与研究者之间的界限之争,也透露了超级品牌影响力在各个利益主体之间流传、分配的现实。这些界限有明有暗,这些利益获取同样有黑有白有灰,有的不足为外人道,有些只在矛盾公开后一窥端倪。很多人都在吃影响力这碗饭,但怎么吃才体面,从来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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