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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新修订短时临近预报业务规定正式实施

2017-12-07 17:0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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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记者从中国气象局了解到,新修订的《短时临近天气预报业务规定》正式实施,2010年印发的《全国短时临近预报业务规定》同时废止。在新规定中,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成为短时临近预报业务新增工作重点,并提出各级气象台要建立灾害性天气监视区、警戒区和责任区“三区防御”机制。

根据规定,短时临近预报是指对未来0-12小时天气过程和气象要素变化状态的预报。在这一预报时效内,除强对流天气之外,还常发生大雾等其他灾害性天气,因此,新规定在原来强对流天气预报预警的基础上,将短时强降水、冰雹、雷雨大风、龙卷、雷电、大雾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列为工作重点。

新规定还取消了针对雷达监测范围的“责任区”定义,提出在各级气象台设立灾害性天气监视区、警戒区和责任区,建立“三区防御”机制,要求制定灾害性天气监测技术标准,开展针对大范围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国家级和省级气象部门还可依据相关规定开展地面、高空、卫星加密和移动加密观测。

在预警和预警信号发布方面,此前各省级预警与预警信号业务布局和分工差异较大。新规定指出,国家级发布预警,省级发布预警或预警信号,市级和县级发布预警信号,特别是县级气象部门要应用上级支撑产品,在10分钟内制作发布预警信号。

新规定还要求短时临近预报预警产品通过全国统一的数据环境和省市县一体化短时临近天气预报业务系统实现同步共享,并依托该系统实现业务全流程信息化记录和留痕管理。

此外,国家级和省级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监测预报预警系统的功能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对于短时临近业务的管理主体责任等内容在新规定中得到明确。

(原标题《新修订短时临近预报业务规定正式实施 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列入重点 明确“三区防御”机制》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记者 张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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