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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选聘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2017-12-13 10:3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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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障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晋政办发〔2017〕5号)有关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公开选聘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从事法律教学、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学者、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三)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时间和精力,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了解社情民意、熟悉政府工作规则;

(五)在投融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物保护等领域具有丰富工作经验;

(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热心公益事业,无不良行业记录。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于12月14日—12月20日,持个人简历(包括学历、执业年限、擅长业务、主要业绩、奖惩情况)及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办报名(市委市政府主楼303房间)。

三、选聘人数

拟选聘10名—12名人员担任运城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其中,执业律师6名—8名,专家、学者4名。

四、聘任及报酬

(一)审核

报名期限截止后,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将对报名者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复核;选聘领导组将综合考虑其专业特长,在业界的影响和个人职业操守以及年龄结构等因素,择优拟定聘任人选。

(二)公示

对拟聘任人选通过运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聘任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人选,报市政府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颁发聘书,聘期三年,并向社会公告。

(四)报酬

按照《运城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给予报酬。

联系人:张 瑞

联系电话:0359—2665236

运城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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