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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什么都想抒一把情,难免显得滥情和顾此失彼
严歌苓的小说,一直沉迷于讲述部队大院、文工团、红色往事,对于她来说,那是她的青春时代,是她生命中印迹最深的岁月,因此,青春是她小说里永远书写不完的主题。这种沉迷限制了她在文学深度和自我广度上的进一步探索,但某种程度上也让她在书写特殊年代的青春主题上,成为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作家。
她的特别之处是从始至终贯彻的女性特质。这种女性特质并不仅仅是文本里的女性视角,而是其中原始不加筛选的女性意识。她笔下这种朴素的女性意识不流于温情软弱,桃红浅绿,而有着莽撞炙烈的生命力,对这种生命力她琢磨分析,但不赞美歌颂。比如她的中篇《白蛇》、《拖鞋大院》,都以女性为主角,对于她们身上的肤浅、自私、嫉妒心、攻击性等恶的部分,严歌苓给予了条分缕析的细致描写。
而在《芳华》的原著中,郝淑雯、林丁丁等女性角色身上,既有青春肉体的美好蓬勃,也有青春灵魂的无知浅薄。

追溯何小萍发疯的根源,不是从无名小卒成为英雄楷模,而是被损害者突然被温暖和关注包围的巨大反差,这种荒谬让她发疯。她在文工团受到的种种排斥和伤害,是这种荒谬重要的组成部分。文工团的众人为何欺负何小萍呢,电影里用了军装事件、内衣事件等来阐述,但追根究底,可以说是出于少女对同性本能的排斥和竞争,也可以说是特殊年代特殊群体里的“替罪羊”。
有过不少研究发现,在集体中,很容易出现一个众人选中的宣泄对象,成为集体转嫁负面情绪和巨大压力的“替罪羊”。何小萍“右派子女”、重组家庭的身份,与他人不同的体貌特征、笨拙自卑的性格,都是她被选中的原因。

“刘峰被开除”这条线,则是另一个被少女们懵懂的恶推动的重要故事。除了同性之间的排斥竞争,女性对于异性的态度也很奇妙。美丽少女,尤其是身在集体中的美丽少女,对于来自异性的爱慕是有挑选标准的:优质的、达到标准的异性的爱慕,会使其在集体的其他同性那里收获大量认同,这些艳羡和嫉妒都是其虚荣心的滋养,并确立其在同性中的某种优势;所谓的达不到标准的异性投来的爱慕,则会使其成为同性之间的笑料,不但满足不了虚荣心,还会拉低其在同性中的某种层次。

林丁丁哭着骂:“谁都可以喜欢我,刘峰不行!”这句“刘峰不行”,潜台词其实是:刘峰不配。刘峰怎么能喜欢林丁丁呢?刘峰怎么配喜欢女生堆里最耀眼的林丁丁呢?这种喜欢会拉低林丁丁的“层次”,必须态度明确划清界限,必须清洗这种恶心的感情,她林丁丁才能避免“不洁”,继续骄傲。于是林丁丁指认刘峰,将一次笨拙的示爱,说成了猥琐的骚扰。就因为那点少女的骄傲与私心,刘峰被自己爱慕的女孩钉上了耻辱柱,前程尽毁。
这些少女们懵懂原始的恶意,不分年代、国别,普遍地存在于青春期女性身上,但当它发生在特殊年代的特殊集体,恶意能成为非常致命的东西,让个人意识在集体意志面前毫无招架之力,或者说这群年轻人根本没有机会完成个人意识的发育,便被集体意志吞噬,他们的是非辨别能力,独立思考能力还未成熟,但原始的荷尔蒙、攻击性、胜负欲却已然强盛,他们本能地学会了借助集体意志,去铲除异类和威胁,维护有限的资源和自己的利益。谁也不能责怪这种本能的恶意,但恶意被时代放大,让错误被推向悲剧。

不同于严歌苓几十年伦理上的反复反思和审视,冯小刚对往昔更多的是追忆怀念:文工团简单清新的文艺生活,漂亮姑娘的舞姿歌喉,青春肉体大汗淋漓,在阳光下耀目生光……这都是感官的直接记忆。
伦理和感官反复拉锯,成为这部电影的矛盾之处。
小说中用多次插叙与几个主人公的多次聊天,还原故事和人物,但电影则采用更为保险的线性叙事,并在一开始就让旁白声称,何小萍和刘峰是故事的主体。然而实际呈现出的却比小说还分散,少女们懵懂的恶意,有;集体意志对人性的异化,有;战争对个体造成的伤害,有;对新旧时代的批判,有。但都蜻蜓点水,或流于不加节制的煽情。

红色青春的缅怀,集体与个体,人性异化,战争创伤,爱情,时代大变迁……乍一看什么都有,桩桩件件拎出来都够硬,再一看什么都没说,桩桩件件都徒留其形。于是影片难免会沦为一种感官的浅层次展示,青春,肉体,激情,苦难;背后的那些该锋芒的地方则变得圆滑,等于是给自己叛逆的姿态,本质上却无比鸡贼地“规避”、“迂回”了一切。
不过,冯小刚的努力依然值得赞扬,毕竟,这是一个从市场和审查上来说,都有风险的题材。而当张艺谋沉迷国际化,陈凯歌沉迷大魔幻,以及更多人沉迷小鲜肉和整容脸时,冯小刚还沉迷于追忆青春,这还挺清新的。
【上海文艺评论专项基金特约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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