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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摊贩备案管理 本月起需定点持“卡”经营
2017-12-19 10: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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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布街头巷尾的食品摊贩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更是关乎群众利益的热点。为规范食品摊贩管理,从本月起,我市对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食品摊贩应当取得《安徽省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并在政府确定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 按照《安徽省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食品摊贩备案实行一地一卡原则,即食品摊贩在一个地点(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这就要求,食品摊贩应当先行取得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允许食品摊贩摆设摊点的经营区域(经营地点、摊位)后,再申领《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上应当载明食品摊贩备案编号、经营者姓名、联系方式、主体业态、经营地点、摊位编号、有效期、日常监管人员、备案机构名称等信息。《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有效期为三年,自发证日期起计算,该卡的发放不收取任何费用。食品摊贩应当在经营地点(摊位或设备)显著位置悬挂《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承诺书。(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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