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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国税总局回应

国税总局微信公号
2022-08-03 18:56
财经上下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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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制发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提到此政策是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我作为个体工商户能否享受此政策?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的政策适用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不区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的,均可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责任编辑:王建亮
    图片编辑:胡梦埼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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