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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课|民警当街棒杀金毛犬,对其人肉、送花圈的人是否违法

“法制网”微信公号
2018-01-03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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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一段警方“棒杀金毛犬”的视频、图片引发大量网友的关注。

事发经过:金毛犬咬人被棒杀

事发于2017年12月31日的湖南长沙,一只体型硕大的金毛犬被人拴在路边的栏杆上,期间它不断攻击路人,一位老者在被咬伤后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来到现场后,用木棍将其扑杀。

现场视频一经发布即引发网友的大量关注,众多网友质疑警方的行为太过残忍。

面对公众的质疑,事发当晚 @天心警事 对此事予以通报。通报中指出,因金毛犬咬伤路人,民警处警未配备麻醉枪,且短时间未找到狗主人,手枪射击容易跳弹伤人,为防止该狗伤害更多行人,民警遂用木棍对狗进行扑杀。

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还发布了事发地附近的视频。视频显示,在短短4分钟内,就有3名过路行人被金毛犬攻击。

事件发酵:公众行为不理智

爱狗人士的愤怒并没因长沙警方的通报和监控的公布而停息。事发第二天,在金毛被棒杀的现场,多名爱狗人士倡议“保护动物,反对暴力”,还有人打印了执法民警和金毛犬的照片进行焚烧。

事发地附近金盆岭派出所的接警电话已被打爆,几乎每四五分钟就一个电话,主要对打狗工作的质疑、谩骂,严重影响到了派出所的正常接出警工作。

扑杀金毛犬的当事民警信息遭人肉,手机不断收到辱骂、恐吓信息,甚至有爱狗人士往民警家门口送花圈。另外,还有辅警无辜“躺枪”,因为长得像“打狗民警”,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被公布到网上,不断受到“爱狗人士骚扰”。

辅警奶奶家门口被送菊花。

事件点评:别让愤怒冲昏了头,言行举止别违法

警方行为

咱们先来说说民众愤怒的源头——“金毛犬被民警棒杀”是否合法?根据《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未佩带犬牌且无人牵领的户外犬只,一律视为野犬,由公安机关予以捕杀。而据警方介绍,被处置的金毛犬当时未佩戴犬牌,伤人后无法找到犬主,同时也无法证明它是已接种狂犬疫苗的合法犬只。因此,警方的做法虽欠考虑,但绝对合法。

对此,警方也表示,今后公安机关将在依法执法的同时,更为注重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

由此看来,无论在事中还是事后,警方的做法和回应,都是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这一点我们应予以肯定和点赞!

民众行为

再来说说那些愤怒的爱狗人士令人失望的做法,你以为你只是发泄了情绪、表达了看法,殊不知你可能已涉嫌违法。

人肉民警和辅警,你想过后果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首次明确,在“人肉搜索”案件中,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同意即将其身份、照片、姓名、生活细节等个人信息公布于众,实际是向不特定多数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打骚扰电话、发恐吓信息,罚款都是轻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打爆派出所的电话,占用警力资源,影响警方的正常工作,这不是仅事后心存愧疚就能了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原题为《金毛犬咬人被警方当街棒杀 给民警送花圈、打骚扰电话的人,想过后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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